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27日讯(本网记者 黄珊 通讯员 榕公宣) 昨日上午,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福州警方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并同时出台十三项举措,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
福州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要将各个学校纳入属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校长负责制、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明确辖区派出所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与辖区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为安全联络员,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走访工作机制。
为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联合学校采取了“十举措”,包括:
1.所有派出所领导全面走访当地学校,征求学校对公安机关的需求;2.全面检查学校的保安室(值班室、门卫室),敦促学校落实值班老师佩戴值班标志,于上、放学时段,在校门口维持学生出入校秩序制度;3.要求全市每一个学校都要雇请1至2名专业保安,配置警棍,每天上学、放学时段负责校门口及校内治安巡逻,维持秩序,派出所要负责检查抓落实;4.派出所协助指导学校排查安全隐患,安装监控系统,完善安防设施,提高自防能力;5.开展校园收缴管制刀具行动,督促学校与学生开展“无管制刀具保证书”签订活动,消除隐患;6.由派出所派出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必须至少两次到校工作,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育计划,强化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发放安全防范手册、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7.派出所对寄宿制学校,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8.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定时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每辆校车都要安排专人跟车,建立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严禁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载;9.上、放学时段,开通“绿色通道”,由民警组织交通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进出校门;10.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和伤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未破涉校涉生的刑事案件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刑事案件在逃人员上网督捕。
此外,对于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福州警方将采取“三举措”:1.各派出所要切实履行守土重责,立即开展对学校周边的清查、摸排工作,协同工商、文化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和营利性的互联网营业点、游戏机店;2.清理整顿校园内外非法经营摊点、流动摊点和出租房屋,依法查处校园周边非法贩卖管制刀具行为;3.排查校园周边交通乱点,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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