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机”能否变成“赚钱机器”
赵国远(左)在教授皮影技艺。(记者 苗家生 摄)
通常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有两个主体:一个是传承主体,一个是保护主体。前者是指直接参与传承的人或团体,后者是指鼓励、推动、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政府部门、学界、商界及媒体等。有人把传承人陷于生活窘境的原因统统归结于政府支持不够,这是不客观的。
据了解,2005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共投入资金900多万元,各市县也投入了968万元,重点支持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然而这些资金如果均摊到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仍是杯水车薪。记者查阅了辽宁省盖州市2007年填报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一个县级市,按照预算拿出105万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属不易,但这105万元单是用来整体收购张永夫的皮影都是不够的。
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的市场价值,把传统的“文化瑰宝”推向市场,并转化为相关的文化产品,形成文化品牌效应,应当是一个突破口。
最典型的例子是赵本山的刘老根大舞台。赵本山和李秀媛同为二人转的传承人,在二人转表演上各有所长,李秀媛生前在黑山县城一处低矮的平房中,拖着虚弱的身体,一遍遍指导学生表演二人转的传统技巧;而赵本山则把二人转“转”到了长春、天津、哈尔滨,近期还将在北京开设第九家分店。
李秀媛生前最苦恼的是“功利主义开始渗透进学员头脑中,根本不想在艺术上有多高造诣”。而刘老根大舞台则把演员的出场顺序和收入水平决定权交给了观众,观众欢迎谁谁就在台上,观众不欢迎的就下去。
应当说,这两条传承之路都无可厚非,但显而易见的结果是,固守着农耕土壤的传承成了“抽水机”,而适应了市场的传承则成了“赚钱机器”,而无可回避的一点是,有了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也成了“有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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