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着力改作风、重实效、促常态、求突破,加大协调指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整改力度,以坚定坚决的信心、决战决胜的气势,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持续升温增效。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近期着重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如何改进文明创建测评方式方法,如何通过督促检查提升文明创建实效,是福建省委文明办一直探索思考的问题。近两个月来,利用业余和下乡调研等机会,先后到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以及福清、长乐、武夷山等8个城市,徒步或骑车走访察看当地文明城市创建情况。5月中下旬,省委文明办连续安排三个晚上两个周末白天,组织全办干部分组分路段徒步或骑单车察看福州市文明创建工作。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东南网等媒体记者一道参加徒步或骑车查访,深入了解百姓生活、公共道德、市容市貌等情况,并针对新修订的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实地验证,受到不少启发。
在实践中,深化了认识。一是定位明确。采取徒步或骑车方式开展文明创建明察暗访,主要是通过各级文明办领导带头实地走访、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反馈交流、督促整改,推动文明创建督查常态化,其结果不作为测评依据,是对常规督促检查的补充。这一做法直面现场了解实情,是推动文明督查接地气、明实情,推动文明创建改作风、增实效的重要举措,是上级领导机关了解掌握基层文明创建情况的基本形式。二是效果明显。通过近期集中徒步或骑车查访并与当地党政领导交流反馈,大家共同感到,上级领导机关和当地领导干部养成业余徒步察看文明创建工作的习惯,既能起到察看推动工作之效,又能起到健身锻炼之功;既是解决民生问题,也解决“四风”问题,密切了党群关系。通过徒步或骑车察看文明城市创建,有力推动相关领导机关一件件一项项过问、督查,使不少看起来细微不起眼而久拖不决的事,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调动了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促进了城市公共管理精细化、常态化。三是针对性强。徒步或骑车走访察看文明创建,主要是了解各地对测评体系中涉及民生、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这些指标均可在现场查验,可看可问,可以立查立改,有利于形成及时反映、快速解决、真实见效的创建机制,克服工作盲点,真正体现了“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根本要求。同时,徒步或骑车察看文明创建还针对具体问题,走访部分市民和有关经营单位,有助于福建省委文明办真实了解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和评价,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下阶段,福建省委文明办要把“察看”工作作为全省文明办系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市、县两级文明办建立“察看”相关机制和制度,本着“探究工作方法、发现解决问题”原则,利用业余时间走街串巷,体察社情民意,查找问题症结,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文明创建中带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努力形成以上带下、以评促改的良好工作作风。
中央文明办对今年文明创建总评工作提出了“简化程序、下放职责、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的总体要求。福建省委文明办把修订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环节,以2011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蓝本,对旧版总评指标进行修订,研究编制了《2012—2014年度福建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上报省委领导审定。
在指标设置上,福建省委文明办通过组织调研、座谈、研讨等形式,收集、整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原版指标进行大幅压减、少量增加和适当调整。着重引导基层克服形式主义,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新版测评指标总量压幅控制在40%以内。
在测评内容上,福建省委文明办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协调推进的要求,涵盖了“八大环境”建设和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体现文明城市是一个综合性的荣誉称号。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任务新要求,注重与中央文明办确定的“七个突出”重点工作相衔接,与推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相呼应,力求把抽象、笼统的要求转化为可感可评的实在标准,化大为小,化虚为实,变软为硬,把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心引向更加务实有效的轨道。
在测评方式上,福建省委文明办综合考虑指标涵盖面与基层可承受的平衡关系、写实写细与可查可比的对应关系、测评时间控制与测评队伍规模的制约关系,适当加大实地考察份量,压缩材料审核比重。材料审核重点查验市县区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推动工作的相关材料,实地考察重在增强随机性,扩大覆盖面,采取运用网络申报、电脑抽样,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另外,今年还首次将“改进迎检工作作风”纳入测评范畴,要求测评工作不兴师动众扰民、不增加基层接待负担、不干扰地方正常秩序,以硬约束推动各地保持常态。
今年作为新一届文明创建的总评年,福建省各地创建迎评热情高,力度大,安排紧。省委文明办强化统筹、注重整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增强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指向性和契合度。
一是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之后,福建省各地紧锣密鼓地部署推进全年创建工作上新台阶。截至5月上旬,福建省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全国文明县城以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均隆重召开了创城动员大会,省委文明办领导到各地现场指导。省文明委制定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方案,确定自愿申报、统一测评的原则以及相关时序步骤安排。制定了《福建省文明城市“一票否决”实施细则》,对部门否决内容和权限作进一步规范。
二是深化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召开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会议,部署行业创建工作,提出“抓好统筹、抓住关键、抓实效能、抓出特色、抓成常态”的思路要求。与此同时,针对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和深化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三大行动等重点工作,省委文明办分别到相关部门调研,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融合创建载体,把省级主管部门落实本行业文明创建和开展省市共建福州全国文明城市情况,纳入省直机关各单位文明创建内容,有力督促省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组织修订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考评指标,加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
三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今年以来,着重针对沿海个别乡镇在红、白喜事中攀比斗富、铺张浪费之风有所抬头的现象,在省文明风网站等平台进行曝光,组织省、市媒体通过现场访谈、专家学者评论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选择一批重点乡镇,着重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组织道德模范故事巡演、“仁义孝行颂”故事巡讲和乡村好人推荐评议等活动,强化榜样示范引领。出台《福建省公墓和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的意见》,深化乡村殡葬改革,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把健全完善和狠抓落实各项制度作为文明创建的根本性任务来抓,推动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好影响全局、带动长远的作用。
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制定《福建省贯彻〈“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实施意见》,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做到每两个月发布一次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推动厦门市制定有关诚信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省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完善征信系统,扩大覆盖面。
二是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制定《关于推进福建省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出台《福建省社区志愿服务实施方案》,举办全省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编写《福建省社区志愿服务指导手册》,确定了首批235家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单位。加大民间志愿服务组织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厦门市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福建观鸟会、福建水之声合唱团、福建同人助残、晋江市供电公司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三明市歌舞团文化志愿服务队、厦门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寿宁县南阳义务消防队、石狮市“阳光太太”亲善志愿服务队、厦门市海沧区台胞义工之家等十支品牌队伍。
三是健全道德模范事迹宣传和帮扶机制。配合中央文明办在厦门、漳州、泉州市举办6场道德模范故事会基层巡演。编辑出版《福建道德模范宣传挂图》下发基层宣传展示,筹备拍摄40集“德耀八闽”微电影。全面落实《福建省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意见》、《金融服务道德模范实施细则》和《金融服务道德模范企业和文明单位(企业)实施细则》,弘扬、壮大社会正能量。
四是建立“家训家风”传播机制。福建省在去年开展“厅堂悬家训”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辑出版了《福建家训》,倍受关注。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家训家风伴我成长”主题活动,举办家训诵读、家教故事征集、家训书法巡展,组织省市媒体刊播优秀作品、采访报道家教故事。着重筹办“福建省家训家风文化艺术陈列馆”,以实物展示和书法、绘画、动漫、微电影等艺术形式,集中展现名人家训家风,展示家庭传统美德和地方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优良家风。
五是建立校馆衔接机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活动,开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对接专门软件,组织在福州市区的24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学校提供“菜单式”服务,精选有关文化、艺术、民俗、技能、科学、体育共六类50个服务项目,有效实现校馆对接,推进高雅艺术、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
六是健全公益广告创作传播机制。省委文明办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八大创作选题,采取集中创作、委托设计、公开征集三种形式,推动公益广播创作。目前正在筹备全省公益广告创作大赛。邀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成立福建省公益广告创作小组,确定首批协议合作单位,组织重点攻关,推出一批类型多样的公益广告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