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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昕:传播司法好声音 弘扬法治正能量
http://wmf.fjsen.com 2020-09-30 11:44:16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 责任编辑:康金山

林昕,女,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管理学与法学双学位学士,现任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省级“青年文明号”号长。自2011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林昕同志立足本职岗位,热心服务群众,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完成好各项工作,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肯定和赞誉。2015年2月,被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评为“最美青工”并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候选人参加全国“最美青工”评选,同年,被中国法院网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被福建省委政法委评为“新媒体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评为“网评之星”,2020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评为“2020年全国‘两会’舆论引导工作先进个人”。

立足本职岗位,传播司法“正能量”

进入法院工作后,该同志根据院党组安排,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务实勤恳,严谨认真,爱岗敬业,能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寻找亮点,结合法院的中心工作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树立法院司法正面形象。为了让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让法院审判的案件警醒教育广大百姓,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该同志发挥所长,撰写新闻宣传稿件刊登在各类媒体,真正将法治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为广大群众熟知、乐知,为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工作以来,多篇宣传稿被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东南网、福建法院网、海峡法治在线、新浪网、网易网等十余家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转载,社会效益良好。

扎实开展工作,宣传司法“公开课”

林昕同志开通了平潭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站,负责微博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向网友展示法院工作动态、公布庭审安排等信息,与网友实时互动,及时解答网友咨询。作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该同志深知让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法官辛苦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法院工作直观地展现在公众面前。为此,她参加省法院举办的各类新闻宣传培训班,全面掌握“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目标,学习新媒体运营,提高各类稿件质量,刻苦钻研摄影技术,讲述法治好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展示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人民法官的一片为民心。

积极参加公益,奏响法治“和谐曲”

在担任“青年文明号”号长的几年中,林昕同志带领所在部门青年干警主动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组织办公室干警参加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等活动。主动走访台胞、台商,到台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他们送去法律服务的同时,也表达大陆同胞对来岚台胞的关心。为了让未成年人对法律知识更有兴趣,林昕同志花了不少心思,她将工作中收集的法律条文和常见案例,编订成小册子,加上活泼生动的文字和配图,发放给学生们。小册子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学生们一拿到手便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每年新学期伊始,他们都会到平潭城南中学、平潭三中、平潭职专等学校巡回讲课,为孩子们上一堂法制教育课。

此外,林昕同志还带领“青年文明号”的伙伴们,参加“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到福利院慰问孤寡老人、义务植树、“学雷锋”志愿活动、义务清洁海滩等各类公益活动。

“让青春与奉献在法徽上闪耀”是林昕同志不断追求的目标,她把认真献给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把爱心献给人民群众,把优质服务献给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用实际行动践行法院人的司法担当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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