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海彬,男,汉族,中共党员,1961年4月出生于华安县马坑乡贡鸭山村,2007年开始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几年来他调解了大大小小的案件千余起,他的调解案例多次在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金牌调解栏目播出,他的事迹多次在福建电视台、华安电视台上展播宣传。先后获得“全国人民调解能手”“2010年度福建省优秀司法所长”“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服务保障工作表现优秀奖”等荣誉称号,并以个人名字命名成立了“邹海彬调解工作室”。
华丰镇,古称“茶烘”,也是邹海彬单位所在的乡镇,下辖21个村(居)43000多人口,是华安人口最多的乡镇,全镇每年大大小小纠纷200多起。这些小到邻里纠纷、打架斗殴,大到工亡赔偿、意外事故,都少不了他从中调停忙碌的身影。十几年如一日,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视服务群众为毕生事业,在感情上“亲”,在态度上“诚”,在行动上“勤”,深受群众的信赖和爱戴,大家亲切地称他为:“茶烘”里的“和事佬”。
责任心筑牢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工作,稳定是第一责任,调解是第一防线。多年来,他始终坚持筑牢第一防线,履行第一责任,把矛盾调解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让一起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018年3月底,在调解胡某某上班时突发心梗死亡与某物业公司的纠纷中,邹海彬出现片段性记忆丢失,在朋友的再三劝说下,他第二天才去漳州市医院检查身体,当时医生要求他办理住院进行全面检查,他牵挂手头的上案件,毅然签字拒绝住院要求回所里参与调解工作。当天他回到华安已经是下午5点多了,但是还继续加班将之前的纠纷调解了。
4月中旬,他终于调解好手头上几起人员死亡赔偿纠纷。在家人与同事的反复动员下,他才下决心去市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的那一刻,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头部两个动脉瘤,胃里还有个瘤,有转癌危险……
吊瓶、打针、吃药……短短50天,邹海彬动了三次手术,每天都只能喝粥,配着各种中西药,整整瘦了10斤,原本瘦弱的身体更加虚弱。7月份出院时,医生一直嘱咐他要多休息,但他出院后,立马回到自己的岗位,投入到工作中。
“主要是民事案件多,不处理不行。农村中各种各样的纠纷等都需要及时调解,不及时调解容易使纠纷复杂化。”邹海彬同志为自己之所以成为“工作狂”辩解道,“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我的工作就是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为我的工作负责任,就是要认真履行好我的职责,筑牢筑好这第一道防线。”
爱心架起一座连心桥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尤其在农村,邻里之间总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工作可以说是一份出力不讨好的工作。但是,只要邹海彬出面,就能使一起起“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化为“风平浪静”。有人问过他有什么秘诀,他说最大秘诀就是“腿勤、嘴勤”“打招呼、拉家常”,“我们面对不是单纯的调解案件,而是一个个质朴的老百姓,只有用‘俗言俗语’去贴近群众、打动群众、温暖群众,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去解释‘法言法语’,才能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2007年,邹海彬同志在新圩镇司法所任所长。华山村一起茶园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就跟调解员玩起了“捉迷藏”。有一回,邹海彬同志询问当事人在哪里时,当事人回答说在家里,邹海彬骑着摩托车绕着十几公里的崎岖山路前往当事人家里时,当事人却说在镇上,当他折返回到镇里时,当事人又说已经前往在市里办事了……对于这种情况,邹海彬同志并不放弃,而是采取了“游击战”:当事人在田地里干活,他便蹲在田梗上跟当事人聊;当事人在工地里砌砖,他就在墙脚下跟当事人谈;当事人在山上采茶,他也头戴斗笠边帮当事人采茶边跟他讲……前后十几趟下来,终于感动了当事人,同意和另一方坐下来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协议。
邹海彬同志在调解纠纷始终坚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总是做到“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腔热情”。2017年7月,仙都镇发生一起江西民工熊某在施工作业时,不幸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事情发生后,死者的家属情绪激动,纠集了上百人到镇政府闹访。在当地解决未果的情况下,县信访局介入并抽调邹海彬同志参与调解,在调解现场,“你是谁啊?你代表谁啊?”站在人群中,邹海彬遭到质问。“我是邹海彬,我代表我自己,你们信任我,我就帮助你们争取你们应有的权益。”邹海彬同志心平气和地回答道。死者家属一听这说话后,不再是之前气势汹汹的样子。见此情景,邹海彬同志在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的同时,及时引导他们要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指出采取过激行为不但不利于事情解决,有时还会触犯法律,通过邹海彬的耐心解释,死者家属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接下来几天,邹海彬同志多次与工程方和家属方交谈,讲明道理、辩清责任、分析利弊,另一方面也为死者家属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细心地解答他们提出的所有疑问。看着邹所长忙进忙出的身影,死者家属已经深深地信赖着邹海彬同志,并明确表示:她就听邹所长说的话。在邹海彬同志的努力调解下,死者家属与工程方达成一致意见,一起死亡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公心做好每一次调解
调解员不仅要有耐心,还要有公心。邹海彬同志常说:“我不仅是一名公务员,还是一名共产党员,为民解难为民服务是我的本分。”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调解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认真做好每一次调解工作。2018年4月初,在一次处理华丰镇草坂村村民不幸被砸伤身亡的纠纷中,家属要求40万元的赔偿款,而雇方只同意拿出10万元。由于金额差距太大,双方僵持很久难以调解。雇方老板把瞄头转向邹海彬同志,多次私下讨好他。有一次,雇主趁邹海彬同志在所里午憩,偷偷地往窗户扔进两条中华烟。“绝不收受贿赂,拒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邹海彬同志当天下午就抽空把烟送回。通过邹海彬的耐心细致的调解,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桩桩,一件件,邹海彬同志始终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哪里有纠纷就走到哪里,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以真心换民心,赢得了百姓的认可和赞同。
邹海彬同志说:“我愿意把这一生都奉献给司法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就算有一天当不了所长了,或者退休了,我依然会坚持做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