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爱珍,女,1973年11月生,畲族,现任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她从创办豆腐皮小作坊、到工厂化扩大生产、到成立合作社;从背着豆腐皮上门推销,到将豆腐皮销往国内外,供不应求;从无品牌到将清流地方特产农产品豆腐皮打造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还改进传统工艺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一路走来,她以一位百姓致富带头人、创业创新领路人、乐善好施贴心人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示了巾帼情怀。2011年以来,她先后荣获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福建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获得了社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成立豆腐皮合作社,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豆腐皮制作加工是清流县嵩溪镇当地一项传统产业,已有800多年的历史,嵩溪镇几乎家家户户都加工豆腐皮,因其风味独特、久煮不糊、香嫩可口、营养丰富,倍受世人推崇,名声远扬。从小就在豆腐皮之乡清流县嵩溪镇嵩溪畲族村生长的兰爱珍,对豆腐皮情有独钟,办起了自己的豆腐皮小作坊。2003年,她的豆腐皮小作坊挂靠的加工户有好几十户,工人60多人。但因制作标准不规范,质量良莠不齐,规模不大,一些大订单接了也难以完成,严重影响了嵩溪豆腐皮产业发展。兰爱珍以强烈的责任感,于2009年3月发起并组织成立了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合作社理事长的她,坚持以“发展合作经营,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宗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以自己创办的“清流县嵩溪鑫牌豆腐皮厂”为龙头,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对社员进行统一培训,实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品有统一的品牌,质量有统一的标准,大豆原料由合作社统一供应,豆腐皮产品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分类、包装、储运和销售,大大提升了豆腐皮产业发展层次。同时规范合作社运营模式,做到合作社利益共享,让豆腐皮加工户、经销商及客户三方都满意。合作社发展至今,注册资金2655万元,成员216人,平均年纯收入达9万元,妇女113人,成立了“妇女之家”,兰爱珍被推选为主任,在引领当地妇女群众脱贫致富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改进传统工艺,延伸产业链
作为合作社带头人的兰爱珍,积极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积极参加各级妇联举办的双学双比、中级经纪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巾帼致富种子工程培训等,不断提高创业创新能力。为了更好的提高产品质量,兰爱珍不断探索改变家庭小作坊的传统方式,经常出入在豆腐皮作坊进行各种试验,以鑫牌豆腐皮厂为示范进行了标准化生产,带领大家将家庭小作坊逐年改变为小型的工厂化生产。2012年开始,她又大胆进行工艺创新,与农科院签订开发豆腐皮速食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系列的科研合约。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她将传统工艺融合新的科技工艺,不断改进了豆腐皮制作中煮浆、成膜、揭皮、晾干、熬浆、上浆、烘烤、摊凉等传统工序,成功研发了一种富硒豆腐皮和即食富硒豆腐皮制备技术,于2015年6月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申请富硒豆腐皮深加工发明专利1个、外观专利5个,该生产工艺在保留原有传统工艺的基础上,使清流豆腐皮外观、口感、营养成分比原来更胜一筹,进一步提升了豆腐皮的知名度,提高了产品附加值。
由于本地品种的黄豆制作豆腐皮质量更加上乘,为了进一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她带领合作社与省农科院合作,建立了高优大豆种植示范基地200多亩,基地全部采用无公害有机肥耕作,生产绿色生态黄豆,实现豆腐皮生产原料“就地取材”。 由于基地全部采用无公害有机肥耕作,生产绿色生态黄豆,从而制作出高品质的生态豆腐皮。在农业部门的支持下,清流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和省级大豆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县。该基地也成为了福建省巾帼创业示范基地。为了发展绿色经济,进行生态循环生产,她积极推广“原料种植-生产加工—豆渣养殖-渣液利用”的环保高效生产模式,既节约了成本,又延伸了产业链,提高了产业附加值。
创新销售方式,产品远销海内外
上世纪90年代初,清流嵩溪豆腐皮经销还处在起始阶段,当地经销商大多只是在家坐等顾客上门,而兰爱珍却选择主动出击,毅然带着豆腐皮只身走出门去推销。本地市场打开后,兰爱珍继续拓展外地市场,独自到福州、厦门等地推销,几年后她终于如愿以偿打开了外地豆腐皮销售市场,产品远销往上海、广东等地。随后,她又改变了销售方式,在认真考取了中级经纪人证书的基础上,发展豆腐皮销售经纪人,对豆腐皮进行多层次分及分类包装,以箱或袋的方式进行统一品牌销售,带领合作社豆腐皮产品远销上海、广东、浙江、江西等省市。在她的努力下,豆腐皮还于2010年跨洋过海出口到了质量监测严格的德国。每次德国方面订货,一订就是几万箱,大大增加了销量。近年来,她又积极响应全国妇联提出的“创业创新巾帼在行动”号召,在“互联网+”的新业态中主动作为,以“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互联网”形式,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淘宝等开设了清流嵩溪爱珍豆腐皮合作社店铺,将豆腐皮搬上了网店,又一次让豆腐皮的销量得到了飞越。如今,兰爱珍的豆腐皮加工销售都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且有一批较稳定的客户,年产豆腐皮5000多吨,产值9000多万元,带动周边乡镇1500多农户从事豆腐皮加工。豆腐皮加工销售,成为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
注重品牌建设,荣誉满载而归
兰爱珍非常重视品牌建设,她要求合作社不但要有健全的运作机制、完善的服务功能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有过硬的品牌战略,注重“三品一标”质量,通过打造品牌、宣传品牌,为合作社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为此,兰爱珍对入社成员提出了近似苛刻要求,凡入社成员必须严格按合作社制定的豆腐皮生产工艺标准,从原材料开始严格控制,原料由社里统一调入,统一分配,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经营管理,严把豆腐皮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收,毫不留情。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在政府部门的帮助支持下,清流豆腐皮产品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近年来,“鑫珍”牌豆腐皮在三明市农业名特优新产品展销会评比中荣获“名牌农产品奖”;先后取得QS认证和绿色食品标志;“鑫珍”牌豆腐皮于2011年获得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2012年被评审认定为“福建省名牌农产品”;2012年合作社被评选为“省级示范社”和“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2012年7月3日,她作为福建省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代表晋京接受回良玉副总理的颁奖,2013年“鑫珍”牌豆腐皮获全国百强优势农产品产品称号, 2014年“鑫珍”牌豆腐皮入选“福建老字号”,合作社被评为福建省青年农民“十佳优秀合作社示范社”,2015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加工合作社示范社”,“三明市双十佳合作社”。2016年2月2日,兰爱珍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进京参加表彰大会;2018年9月,兰爱珍作为畲族的代表进京参加首届“农民丰收节”。如今,“鑫珍”牌豆腐皮商标已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成为清流对外宣传的一张亮丽名片。
乐善好施,回馈社会重情重义
“带动当地农民共同致富”是兰爱珍的奋斗目标,在10多年的不懈努力下,她带领“合作社”一大批贫困农民共同富裕。社员们在生产豆腐皮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请兰爱珍帮助解决,她从不推辞,且即刻动身前往,从不收取任何报酬,义务帮助58户贫困社员进行蒸汽炉、烤房技术改造、指导合作社37户贫困社员建立起原料种植基地,推广种植桂夏2号和福豆234高产高蛋白优质黄豆,引导广大社员采取“原料种植-生产加工—豆渣养殖-渣液利用”的环保高效生产模式,08年-2018年帮助92户贫困社员脱贫致富。2015年5月19日,清流发生了200年一遇的特大洪灾,城乡普遍被淹,合作社也损失惨重,原料及豆种仓库、纸箱仓库被水淹,一位社员的生产车间厂房倒塌……兰爱珍一边安排人员进行自救,一边关注牵挂着广大市民群众的基本食物供应,她于灾后第一天开始就在县城中心广场以及多个豆腐皮销售点开展“爱珍豆腐皮合作社赈灾成本价销售活动”,并向受灾学校无偿捐赠豆腐皮300斤,为解决灾后群众的基本食物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这次洪灾省市妇联给予了她1万元的巾帼示范基地重建款,她完全可以用于购买新豆种和纸箱,但她却将这1万元全部用在社员郑富金倒塌厂房的重建上,让郑富金一家感动得热泪盈眶。谈及此事,兰爱珍微笑着说:“郑富金家这次洪灾损失大,能够将省市妇联的救灾款用于她的厂房重建上,帮助她尽快恢复生产,尽早挽回损失,非常值得!”有这么一位真心实意关心帮助社员共同发展的领路人,相信清流豆腐皮产业前景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