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华,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少华同志紧紧围绕福建法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主动对标福建法院“高起点推进工作、高质效执法办案、高品质服务人民、高站位深化改革、高标准规范管理、高素质建设队伍”的“六高”发展要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加强执行纪律整顿,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风采。曾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第二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
陈少华同志作为全国和全省法院先进典型、模范法官,在荣誉面前不止步、牢记初心不停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焕发了先进领航的新风采,谱写了典型引路的新篇章。2018年5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陈少华作为5位法官代表之一,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2018年8月31日,漳州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和漳州中院联合召开陈少华执行工作法研讨会,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漳州市委书记檀云坤同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忘初心铸忠诚
人生如屋,信仰如柱。陈少华同志从事法院工作29年,从书记员做起,先后奋斗在民事审判、刑事审判、人民法庭和执行岗位等审判一线,无论在哪个地方哪个岗位,他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始终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人民司法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坚守党员法官政治本色,以坚定和执着、实干和拼搏,诠释了对党的无限忠诚。
2012年,面对执行工作积案多、信访多、人心散的困局,陈少华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接任执行局局长一职。他时刻牢记入党初心,带头从3000多件执行积案入手,一头扎进历史遗留的“骨头案”、老信访案,夜以继日地进行清理执行,一案一策,使一批长年积案得到圆满解决。在他的努力带动下,龙文法院执行局干警认真履职,化解了大量执行难案,实现了“小法院有大作为”,所在法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群众评价他:陈少华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一个能干事又想干事的人。
陈少华常说:“执行难不难?知难而退,执行难!迎难而上,执行不难!”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面对执行工作压力,他不等不靠,坚持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着力打好“民生牌”“和谐牌”“强制牌”“信息牌”“规范牌”,三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405件,执结3080件,结案率90.46%,实际执结率53.75%,打开了执行工作新局面,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