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7月20日讯(通讯员洪春来) 7月18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会上表彰了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第五届省级道德模范。丰泽区被命名表彰为第五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区,实现了创建全省文明城区的“五连冠”目标!
新时代谋划新创建,新届期续写新篇章。该区将在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下功夫,不断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把文明城区创建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全面实行“一把手”工程,落实主管主责,充分发挥由区委书记任总指挥、区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的创城工作指挥部的作用,调动9个工作职能组和分管挂钩区领导的积极性,确实形成上下齐推动、全方位联动、多层面互动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职责责任。该区把创城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和绩效考核。实行创城“谁主管、谁管好”责任制。要求各单位要把创城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与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机衔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具体要求,责任到下属单位、股室或具体人员。落实上级通报、测评、查访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没落实好工作任务的,实行区领导约谈提醒,由挂钩领导亲自过问。
三是实施精细管理。坚持以“精细管理、品质人居、人本服务”为导向,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时,将社区、道路、农贸市场、内沟河、住宅小区、公厕、占道经营、二次供水、海岸带及晋江河道等一并纳入考评项目,实现项目全覆盖。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灵活有效利用微信等新媒体,统筹和调动各方推动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的多元化和参与积极性,及时受理市民群众针对道路破损、路灯不亮、井盖破损、污水横流、环境卫生等的投诉案件,通过细化责任单位、专人负责、限时整改等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是定期督导督查。推行由区委书记、区长具体部署、带队督查,区委副书记协调日常督查,相关区分管领导按照各自分工具体抓督查和指导工作格局。确保每个季度有1次以上由区主要领导带队进行创城实地督导,区创城办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街道、区直职能单位,由区两办督查室、效能办进行通报,连续两次被通报的,由区领导进行约谈。坚持实行领导干部提拔使用、文明单位推荐评选、文明单位奖励金发放与创城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紧密结合,不断提升该区创城工作实效。
五是落实奖优罚劣。强化创城任务的落实,形成创建合力,严格落实《丰泽区文明城市(区)创建工作奖惩规定》要求,对在创城工作中积极作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为创城工作取得好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在评选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时,予以优先推选;对创城工作任务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的,不认真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获得的文明创建荣誉和申报资格。
六是注重长效常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机制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创城成果,真正将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转向常态化管理。要求全区各单位要注重条块结合、标本兼治、丰富内涵、营造氛围,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注重在6项任务下功夫:一是以思想道德建设凝聚人心;二是以优美环境打造城区名片;三是以常态管理打造优良秩序;四是以规范服务构建和谐关系;五是以深化基层基础创建提升文明程度;六是以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七是营造宣传氛围。注重挖掘和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把当前倡导的主流价值和文明新风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做到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宣传部门要对全区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动车站、过街天桥等位置公益广告进一步修缮和维护,加大对图说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八不”行为等宣传力度。依托泉州晚报“和谐丰泽”、泉州电视台“聚焦丰泽”、泉州广播电台“丰泽之声”、丰泽新闻网、“看丰泽”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开展创城成效、做法宣传。发动各街道、各社区、各行各业窗口单位利用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版面、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栏、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形式,营造浓厚创城氛围。(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