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建议将拒缴物业费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http://wmf.fjsen.com 2018-01-26 08:53:09 来源:福州新闻网

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建议将拒缴物业费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林常青建议将拒缴物业费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福州新闻网1月25日讯(记者邱陵)“拒缴物业费违反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引起各方重视。”25日,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如是说。

物业费收取难困扰着许多物业管理企业。对此,林常青调研走访多个社区,倾听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双方的声音,力求形成客观、公正的建议。

林常青说,物业管理服务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公共性和综合性,二是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合同关系,与一对一的交易关系不同,具有为某一特定社会群体提供服务产品的公共性。”林常青表示,基于这样的认识,拒缴物业费不仅侵害了物业公司的权益,也会导致公共服务品质的下降,同时也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益,更是对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造成严重侵害。

近年来,不少业主拒缴物业费被告上法庭,此类新闻屡见报端,有没有一种常态化的处罚机制呢?林常青建议,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物业费且经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上门催缴、公示等无果,应由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第三方机构:市(区县)物业管理协会认定或者市(区县)仲裁机构裁定,若业主仍不按照认定书或者仲裁书履行的,应将此行为录入至个人信用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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