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出台《石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决定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打造“诚信石狮”,并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中小微信企业用体系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示范经验。
据介绍,在探索和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我市将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础上,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并将在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建立统一对外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强化对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重点解决和突破“条块分割”“信息不对称”的瓶颈问题,同时,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的创新,争取在信息征集和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率先实现创新突破。
根据《工作方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政务诚信、商务态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在政务诚信方面,将大力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的诚信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政务履约、守诺服务和政府债务管理的专项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使政务诚信成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在商务诚信方面,将建立各市场参与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和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法人和自然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其更加注重通过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塑造诚信形象,保持良好信用,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失信行为。在社会诚信方面,将以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科研、知识产权和社会组织等领域诚信建设为重点,带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开展,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在司法公信方面,将以司法公信和司法执法人员信用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进一步细化处罚标准,实现以标准促司法公信建设。同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和廉政建设,以制度监督促廉洁、促公正、强公信。
为推进石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我市将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另一方面,我市将利用省、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立行业和部门间的联动奖惩机制,对守信者提供服务便利或其他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与此同时,我市将出台《石狮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管理暂行规定》和《石狮市民间融资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建设石狮市中小微企业信息综合数据库,探索试点中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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