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东南网12月16日讯(福建日报)据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5日公布《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最大程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意见》提出,将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及管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收集与管理的权限、内容、渠道、方式和方法;构建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在信息产生之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
《意见》要求,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的同时,将名单提供给负责实施联合惩戒的部门,实现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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