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官,他深知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他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凡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人。在工作中,他始终做到不拿群众一分钱,不吃群众一口饭,送礼不要,请吃不到,坚持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利所迫,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工作以来,没有接到过一起群众投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
勤奋好学,肯钻研,业务能力强,这是同事对他在学习上的评价。从1985年到法院工作以来,每天接触到各类不同的案件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他深感自己所学的知识不够,法律知识博大精深,法律法规如此之多,作为一名法官,如果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很难胜任这项工作的。因此,他如饥似渴的学习,把所有空闲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在法律知识海洋遨游中,他能够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书本知识转化为自身办案能力。二十几年来,他办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化解了多起重大矛盾纠纷,赢得同行尊敬和领导的肯定。积极探索多元化化解民事纠纷的途径,提高民事案件的调解率。新店法庭联系新店司法所起草了《民事调解多元化社会解决事实方案》,与司法局开展多元化、替代式的诉讼和解与非诉讼和解互动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功能,定期召开双方联谊会、观摩庭和法律指导,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化解民事纠纷。周少华率先带头,坚持每周三下午下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和指导法律问题,并将典型的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裁判文书汇编成册送到他们手中,指导他们工作,他和他的同事经过不断努力和积极总结探索,两年来近900余件民事纠纷和120余万元的民工劳务费纠纷解决在诉前,节省了司法资源。特别是经庭审后有望再次调解的案件,经社区做工作,以调解结案。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使我院新店法庭调解率在去年45%的基础上,上升到了58%。2014年,周少华法院根据这一经验做法将此工作扩大为“双联系”机制,在全院实施,并将庭室、法官对口联系街道、社区覆盖到114个社区,取得了巨大的反响。
在案件的审理中,他注重调解艺术,巧妙化解纠纷。他深知调解不仅能使案件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而且能达到法律、社会、政治、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工作过程中,他注重每个案件的调解,讲究方式方法,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指导思想,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不断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从多角度化解纷争,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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