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宣布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一旦有人出现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等六种行为,将被纳入记录系统,保存期限最高可达两年。这一“官方版游客黑名单制度”,就是要建立起“一步失范,寸步难行”的社会规则。倘若真能以此为契机,倒逼出国人对文明意识的反躬自省,敦促全社会共同求解文明建设难题,将是善莫大焉。
文明意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里固有的,而是在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我们常说,中国用几十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路。但硬件的突飞猛进不必然带来软件的同步提升。更何况,培养文明意识是周期长、见效慢、量化难的“虚功”,很难立竿见影、一蹴而就。与发达国家几百年的积淀相比,我们的现代文明程度的确还有很大欠缺。但起步晚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自流,随着中国重回世界舞台中央,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尽快补齐国民文明意识这块短板已刻不容缓。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的变化,需要经历服从、认同、内化三个阶段。这描述了习惯养成中人类心理的演变过程,也明示了培养文明意识的基本路径。着眼当下,我们显然还处在“服从”阶段,需要划出行为规范的红线,以刚性制度刹住不文明之风。事实一再证明,如果仅凭一时的振臂一呼和道德谴责,而没有让违规者真正感到痛彻的处罚,即使规则秩序就在眼前,依然会有人视而不见。此番新规出台,就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心慈手软选择性执法不行,怕麻烦见事就躲更不行。只有让遵纪守法者看到希望,让挑战秩序者付出代价,我们的社会才能汇聚起遵规守矩的正能量。
培养社会文明意识,外部强制力固然重要,但人们的“认同”“内化”才是根本所在。相关部门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还需在涵养遵规守矩的社会氛围上下功夫。当下最迫切的,就是破除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树立起对规则的尊重敬畏。比如,以示范引领、宣传阐释等方式培育文明判断力;以公益广告、公益活动等形式提升文明感召力,等等。待到社会公众在遵规守序的前提与底线上达成共识、维护共识,这个社会就会更美好,更能维护好每一个人的切身权益。
鲁迅先生曾言,“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回顾近代历史,所有社会的进步力量,无不把“国民素质”作为发展根本。今天也是如此,我们追求国家的现代化,首先应当追求国民的现代化。我们传递给世界的,不能仅是奢侈品店里扫货的阔绰、各大景区爆满的热情,更应是谦逊有礼的大国公民形象。“重典治乱”是涵养文明意识的开端,只要我们虚功实做、持之以恒,定能获得几代人梦寐以求的“现代性”,提升一个文明古国的时代内涵。(崔文佳)
(摘编自4月10日《北京日报》,原题为《今天我们该如何培养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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