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路中孚花园公交站旁斑马线上,人车互不相让
对于“中国式过马路”乱象,行人中的带头违规、屡劝不改等较恶劣行为,厦门也准备开罚了——— 10元。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18日讯(记者 吕寒伟 易福进 骆余民 文陈巧思/图)连日来,本报“聚焦中国式过马路”报道,披露了一系列过马路乱象,市委文明办、市交警支队等专门进行商谈,积极行动并探讨对策。
“屡劝不改的,将进行处罚。”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向导报记者表示,如,在人行过街设施完善的路口横穿马路的人,不处罚是不行的。
而且,厦门在酝酿“开罚”的同时,也将对行人过街硬件基础设施等进行改善、完善,并将加大志愿者、协警等上街劝导力度,打一场务实、全面的“中国式过马路”整治战。
市交警支队 准备开罚,并通报单位
昨日,厦门是否该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处罚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
新浪厦门为此进行了一场网上投票。截至昨晚7时,在这项上百人参与的投票中,有超八成网友将票投给“该”,即支持对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行为开出10元罚单的处罚。
事实上,为此,市委文明办、市交警支队等也专门进行商谈;交警部门也已于前天开过一场内部会议,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分析并探讨对策。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正在拟定方案,准备部署任务,掀起三场战役,专门针对“中国式过马路”。
“‘中国式过马路’不是中国的,国外发达国家也有,所以我们更要客观分析。可以说,厦门市民的交通守法素质,高于全国很多城市,但是问题的确客观地存在。”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
三场战役包括:交通宣传战、治理整顿战和长效管理战。而其中,治理整顿战是最大的亮点,交警部门不仅要对交通硬件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征求市民意见,而且准备开罚。
“在人行过街设施完善的路口横穿马路的人,不处罚是不行的。”该负责人介绍,如果违规者能够查到单位,将把查处情况通报给单位。
之前,根据诸多 “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厦门警方一般给予行人“警告”的处罚,10元“微罚单”为零。“屡劝不改,完全可以进行处罚。”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态。
市委文明办 将组织志愿者加大劝导
与此同时,厦门市委文明办也积极关注厦门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昨日,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黄鹤麟向导报记者表示,对此,市委文明办专门跟交警部门进行商谈,共商如何一起努力减少闯红灯等“中国式过马路”行为。
事实上,关于劝导行人不闯红灯,在厦门一直活跃着一群红袖章。他们作为志愿者,早在多年前就活跃在厦门各大繁华路口,对行人闯红灯等违章行为劝导,有效制止了一些“中国式过马路”行为。遗憾的是,当志愿者不在场时,一些人又会不自觉地去闯红灯。
“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在厦门也确实存在。”黄鹤麟表示,在厦门交警部门对其进行适当的劝导处罚的同时,市委文明办也将组织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前往厦门各大繁华路口等,加大对行人劝导的力度。
“厦门闯红灯的行为相对少,更多是一些行人在没有红绿灯的路段,直接横穿马路。”黄鹤麟说,这些行为,可以说,不仅是没融入“文明厦门”的氛围当中,也可以说是,还没融入到城市的生活中,还没有适应城市生活的习惯,“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这是文明城市的需要,也是行人对自身生命的尊重”。
“交警的处罚无形中也增加了很多执法成本。”黄鹤麟分析,这些行为中,有一些人并不是刻意要去违反交通法规,不是刻意要去闯红灯,而是他们之前在农村或其它城市生活习惯了,在农村车少,人可以随便走,但到了城市观念还没转换过来。
对于这一部分人,黄鹤麟认为,要呼吁和帮助他们尽快从农村的生活习惯转变过来,去适应城市的生活,完成从农村到城市的转换,这样才能让他们融入城市的生活。
黄鹤麟说,不闯红灯,遵守交通法规,只有做到文明生活,才能更体面地生活,同时也才能赢得大伙对他的尊重。为此,借助本报报道,黄鹤麟也呼吁,那些违反城市交通规定的人,要去学会思考,要学会去爱惜自己的生命,不要事事都要等交警来处罚,才去遵守交通规则。
勿以恶小而为之
连日来,我们披露的一系列“中国式过马路”乱象,引发争论。
客观地说,相比其它很多城市,厦门的这一不文明现象,算是好的。但城乡结合部,10次红灯6次有人闯,200辆上路的电动车一路乖乖守交规的为“零”……这些,都让我们不得不反思。
一直以来,对于行人闯红灯等乱象,厦门警方一直以警告为主,从未开出10元的罚单。但现在,厦门交警拟对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开罚。
10元罚单能够干吗?能够让所有人都停下闯红灯的脚步吗?
相信,这并不是根治的方法。但我们还是要为警方即将开始的尝试叫好。但10元的微罚单不算什么,届时这甚至可能会引发民警与行人的争执,但这最起码能够警醒:那些闯红灯的人,你违法了,你的违法可能让你丢了命。
“勿以恶小而为之”,何况,这样的“小”,性命攸关。不怕一万,我们就怕万一。就像溺水的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游泳高手。
或许你还会指责,过街设施很不方便、很多机动车也不文明行车……但一定要记住,对安全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给人带来痛和伤。从这个意义上说,不闯红灯,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爱惜与尊重。
更有甚者,从一个市民的角度来说,还是一贯地如此“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不恰也说明,对不起,你还未能融入“文明厦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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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今年治好不合理交通设施设置
既然可以罚,那么什么情况下做出处罚呢?在看待“中国式过马路”上,有关部门倾向于一分为二看待问题:除了行人有过错,斑马线、红绿灯、人行天桥等的设置,难道就没有问题吗?
不少行人设施待完善
规划部门陈工举例,仅就红绿灯而言,就存在一个行人对红灯秒数的忍耐极限问题。根据研究数据,我国的行人过街时忍耐时间最长为40秒,各地城市各有差异,但相同的是,如果红灯等待时间过长,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划的行人也会随之增多。
正因如此,早在2010年,市规划局在14个路口推出行人“二次过街”,把人行道分成两段,过两次红绿灯,等红灯时间不超过30秒,以缓解路人的焦灼情绪,协调行人和汽车之间的矛盾,保障行人安全。
和红绿灯相配合的有斑马线、隔离护拦等。“斑马线、隔离护栏既要保障出行,也要方便老百姓出行,合不合理需要进行考量,隔离护栏不宜过长,以免造成老百姓要绕很远的路过街。”一位交警指出。
上述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坦承,厦门目前的行人过街硬件基础设施还存在不足,慢行系统尚待建设。以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为例,老年人越来越多,有些地方的坡道和长度没有照顾到老年人的需要;自行车依然存在,但在规划和建设之时,一些天桥和地下通道考虑不够充分。
“交通设施对以人为本体现得不够,是产生‘中国式过马路’的客观原因。”交通问题专家、集美大学教授林地球直言。
全面整治不合理设置
其实,一系列行人过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已进入了厦门市委、市政府的视野。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刚刚公布的50件为民办实事中,就有多项实事指向“行人”。
如,厦门继续建设一批人行天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建设国道324线内厝和桐梓、环岛干道软件园、环岛干道(金福园新城-五缘学校)、仙岳路武警指挥中心、莲前西路五中、海沧兴港路、湖滨中路体育路口等路段人行天桥。
此外,厦门将全面排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红绿灯设置情况,设置不合理、不明确、不清晰的年底前整治到位。
对于校园周边,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进行规范完善。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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