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焱
http://wmf.fjsen.com 2011-10-25 20:42:23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金婷

黄家焱,男,1964年10月出生,民建会员,福建省上杭县人,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

说起他的名字,很多在福建龙岩打工的农民工兄弟对他都十分熟悉和亲切。只要遇到法律上的问题需要求助,农民工朋友都会最先想到拨打黄家焱的法律援助热线。

1995年《劳动法》刚施行,当"法律援助" 在很多人看来还是个陌生的词汇时,黄家焱就开始走上了免费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打官司的公益诉讼代理和辩护的道路,成了一名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这一干就是16年。他为自己制定了"三三制"的公益原则:除了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之外,他把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了无偿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他率先在《闽西日报》设立《律师信箱》,刊登法律援助热线,义务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2008年,他个人捐资10万元独资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免费发放自己撰写的《为青少年答疑释惑法律问题》、《农民工法律维权问答》法律宣传实用书籍。据不完全统计,他参加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近百(场)次,义务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收到来信6000多封,整理回信文字100多万字,装订成册20多本。

法律援助,他为受援人赢回了生命。曾轰动全国的武平县刘日太特大系列投毒案,他在四年的时间里,自垫差旅伙食费坚持为被告人刘日太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终于推翻了刘日太27次的有罪供述,使刘日太从被判处死刑到死缓再到无罪释放,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标志性案件,载入《人权》杂志。

法律援助,他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四川农民工雷树建,在劳动中被倒下的大梁压住,造成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但无人承认与雷树建存在劳动关系。雷树建生活无着,治疗无望,儿女辍学,好几次自杀未遂。黄家焱挺身而出,无偿为雷树建提供法律援助。最终,法院判决雷树建与某公司存在着劳动关系,某公司支付了63万元的赔偿款。罗娇迪,2岁父母离婚,4岁继父病亡,几次面临辍学。为了得到应得的救济费,他开始了长达6年的维权之路。在黄家焱的法律援助下,小罗终于赢得官司,生活有了保障,也可以安心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他做了一件又一件。16年里,黄家焱法律援助农民工等200多人(件),减免律师代理费100多万元,追讨医疗、社保、补偿等款项达8000多万元。

16年法律援助路,他赢得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群众高度赞誉,也获得了许多崇高的荣誉:福建省十佳律师、福建省第五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2004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福建省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入选2010年中国好人榜等。他的先进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华社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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