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普及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泉州市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法治、自治、德治“三治齐抓”移风易俗工作新格局,突出政府引导、监督管理,突出群众自治、全面参与,突出关键群体带动、示范引领,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建章立制 推动工作有法可依
始终立足长远规划、着眼规范内容、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政策激励,推动工作有章可循,先后出台泉州市“构建格局实施方案”“三年行动方案”“节俭办婚丧喜庆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婚丧习俗改革”等文件;出台《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惠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文明治丧;建立现场观摩例会、“三率”调查、年度专项调研等常态化工作制度;出台以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推动工作有法可依;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内容、党建工作绩效评估、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精神文明“五大创建”和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体系之中等,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党委政府有决心,人民群众就有信心;党委政府有行动,人民群众就会跟从。
相关部门表示,通过党委政府强化对移风易俗的引导,广大群众看清了移风易俗“益众利家”“能让自己省钱、让他人省事、让大家省心”的本质,“婚事新办、喜事俭办、丧事简办、佛事少办、迷信事不办”等新观念被群众广泛接受,繁琐沉重的人情负担切实减轻,移风易俗也逐渐获得人民群众由衷的拥护和支持。据问卷调查统计,泉州地区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满意率长期保持在97%以上。
引导自治 筑牢群众思想根基
始终把群众作为移风易俗工作的主体、主角,坚持走群众路线。截至目前,泉州推动全市98%以上的村(居)将移风易俗规定写入村(居)规民约(简称“一约”),通过细化、量化、标准化条款内容,让工作更具操作性;引导村(居)出台推动村(居)规民约落实的约束性措施,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引导村民遵守相关规定;推动98%以上的村(居)建立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简称“四会”)群众性组织,发挥其监督执行、说服劝导、违约处置等作用,抓好村(居)规民约落实执行。
业内人士指出,乡风民风是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在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中的反映,深受文化惯性、地域传统和宗教信仰的影响。在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必须结合群众生活引导人民实践,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丧俗、喜俗、信俗中歪风陋习,帮助人们破除陈腐观念、树立文明新风,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落实落小落细。
关键群体带动 典型示范树立“样板”
始终把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作为移风易俗的关键所在。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以来,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量化工作措施、实施报备制度、设立举报热线,把党规政纪挺在法前,要求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好头、作表率;推动98%以上的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把移风易俗工作“关键群体”拓展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商会会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以及乡贤等,通过扩大“带动”覆盖面、建立“带动”机制,增强“带动”效果。
推广典型示范是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有效路径。当前,泉州每年都深入基层挖掘、整理移风易俗工作典型案例组织宣传报道,全市共培育13个省级、30个市级“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2021年初,全市命名一批“百个移风易俗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百个移风易俗示范点带头人”和“百佳移风易俗村(居)规民约”。
“通过组织现场推进会、经验做法交流会、典型案例推广等,全市移风易俗工作形成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泉州市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泉州市委文明办 王荣锋 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