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这种奉献精神是高尚的,也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通过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提高自身的办事能力,它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通过志愿服务活动,表现出个人化、人性化行为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开展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雷锋故事。志愿服务精神与雷锋精神一脉相承,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延伸,又饱含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价值追求。雷锋精神的不断延续和传承,构成了今天新时代志愿服务的主要精神,在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中,进一步传承志愿服务精神,根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各地开展“邻里守望.情暖人间”,正是践行志愿服务精神生动实践,必将构筑高尚的志愿服务精神的道德新高地。
通过志愿服务,汇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动力,“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志愿服务精神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在国家层面秉承文明、和谐的价值理念,推进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在社会层面秉承自由、平等的价值理念,有效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公民个人层面秉承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有力实现道德的不断提升。志愿者奉献给社会的不仅仅是服务,同时也向全社会昭示了一种内在的精神动力。
践行志愿服务,书写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新篇章。文明创建是一张靓丽名片,已经城市建设工作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深深扎根于精神文明创建中,志愿服务精神的群众基础越来越深重,越来越广泛,在社会的发展中的优势不断凸显,而且还扩展到广大农村。扶弱助残、赈济贫困、救灾抢险、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精神中浸润着的自我牺牲的品格、奉献敬业的境界、高度的责任感、价值观的执着追求等等,涵养着城市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志愿服务精神用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雷锋故事,志愿服务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要求,每一位公民都要有传承与弘扬志愿者精神的责任。从而内化为自身的精神,转化为用自己的力量和爱心去关怀他人、奉献社会的行为,践行自身的社会责任,逐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大田县委文明办高上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