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离园时间,东东和明明在家长的照看下在幼儿园内玩耍,玩耍过程中,东东将明明推倒,造成其额头摔破缝了四针。该谁负责?”为普及幼儿园教师法律法规常识,提高教师德育素养。近日,惠安县司法局螺城司法所邀请福建晶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志明走进惠安第二实验幼儿园开展了以“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讲座中,黄志明结合生活中鲜活的事例,生动形象地向老师们讲述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潜在的风险、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区分、幼儿在园安全事故的防范、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常识等安全知识。让广大教师深刻领会到园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强调教师在保教过程中应加强责任心,进一步明确幼儿园安全责任重点工作和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法律问责制度。
此次法治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园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为幼儿园全面开展法治安全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惠安县司法局螺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