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搭建“三平台”司法救助情暖未成年人
http://wmf.fjsen.com 2018-11-28 17:08:15 来源:文明风

大田县检察院领导给司法救助家庭送去救助金

文明风11月28日讯(通讯员高上钗)今年来,大田县根据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从社会、学校、家庭以及未成年人自身等方面,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防范对策,明确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范围、启动程序,全面落实多元化救助机制,即从被动等待被害人申请到结合办案主动介入,从单一物质救助到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相结合,通过搭建“三平台”司法救助情暖未成年人,实现服务保障民生和化解矛盾纠纷“双赢”。

提升司法救助平台。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倾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采取多方位、立体式救助,主动服务群众,为刑事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彰显司法为民情怀。依托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院领导亲自下访接访,变被动为主动,依法及时启动救助程序,2018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6人,提供司法救助金6万元。在训诫教育会上,未检检察官以同案犯的判决书为教育素材,引导涉案少年端正思想态度,摒弃不劳而获的错误价值观。同时,向他们说明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并深入剖析犯案原因,改正监督人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责令家庭父母严加管教。

拓展联动救助平台。未检部门开展定期通报、信息共享机制,未检部门在办理案件中,遇到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对接控申部门,并将相关材料移送,为控申部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争取时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落实救助,体现司法救助的时效性。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加强同民政、教育、社区等部门多方联动,已为未成年被害人家庭争取到每月1680元低保金。此外,加强与教育、团委、少工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搭建形成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支持体系,切实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落地落实。

延伸心理救助平台。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多次实地回访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学校,对生活、学习、心理状况持续跟踪了解,通过沟通协调,学校为未成年被害人减免相应的学杂费、教辅费,并适时开展心理疏导,给予心理关怀与慰藉,形成救助长效机制。今年来,县未检科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发现涉案人员中有四名未成年人且均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为矫治四名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预防其再次犯罪,该院检察官联系当地公安局主动联系涉案少年及其监护人,决定为四人落实保护处分措施,并对四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训诫及亲自教育活动,为了将帮教成效最大化,县未检科成员还积极与当地团县委沟通联系,邀请社工参与并为涉案少年制定个性化帮教措施,让他们能够更好的重返校园,回归社会。(大田县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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