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是破旧俗、树新风的社会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洛江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洛江区遏制丧事大操大办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相继出台,吹响了移风易俗改革的号角,着力在建章立制、思想教育、载体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打通移风易俗“最后一公里”。
注重建章立制“破旧俗”
2016年12月,罗溪镇洪四村1名村委结婚,因燃放烟花违反了《洪四村村规民约》,被村里红白理事会处以1000元金额惩戒;2017年1月宫山组2名村民结婚违反规定燃放烟花惩戒2000元……
自洪四村制定村规民约以来,已经处理7起违约行为,惩戒金额共7000元,全部交由村老人协会管理,用于慰问老弱病残老人。“连续几例处罚引起了村民的重视,大家感到《村规民约》不再只是贴在墙上的一张纸,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洪四村村民黄火炮表示。
《洪四村村规民约》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老协会发起,征集了全体村民补充意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致表决通过后,最终修订成册并上墙公布。《村规民约》针对农村婚丧喜庆奢办和铺张浪费等陋习,逐项进行细化限定,明确宴请项目、范围、标准,对节庆燃放烟花爆竹、设置拱门等行为做了具体规定。
标准定下了,关键在落实。洪四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包点包片主动宣传引导、监督,对个别暂不能理解的群众及时劝导;各小组长、老人协会成员、党员、离退休干部带头执行规定;每年对惩戒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因监督执行到位,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群众按村规民约规定操办红白喜庆,自觉形成移风易俗好风气。
近年来,洛江区积极探索治理红白喜神事大操大办的有效办法和具体措施,多点发力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各乡镇(街道)建立《移风易俗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从“主事”的核心环节入手,从源头上遏制大操大办。村(社区)根据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并以“村规民约”的形式进行修订上墙,下发到各家各户。一旦发现有群众要办红白喜神事,党支部、居委会、红白理事会提前介入,全程监督,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合力共为,确保每一个村(社区)的第一例红白喜神事都按区委规定、要求贯彻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