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道统,“吾无憾矣”
作为朱熹的女婿和高徒,黄榦是朱子理学的正宗传人,朱熹在世时一直培养他,将理学精髓悉心传授,黄榦可以称得上是朱子理学的第一传承人,他为弘扬朱子理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黄榦从小就立志道学,“不屑为举子业”,因此时常处于家徒四壁、蔬食以对的状况,但他安贫乐道,题诗曰:“愚夫饱欲死,志士常苦饥。但能受但瓢,何事不可为。”即使后来走向仕途,黄榦一直恪守朱熹的教导,谨遵理学道义。
步入仕途的黄榦,面对外族入侵,国弱腐败的社会现实,主战反和,致力于社会改革,力图“壮国势而消外侮”。嘉定元年(1208年),黄榦任江西临川县令,力主弛沿河场务之费,以抑制坐蠹之害和盗粜之弊。嘉定五年(1212年),他改任临江军新淦县令,着力整顿吏治,揭露该县胥吏勾结豪民、将职田作官田变卖的丑恶现象。任安徽安丰军通判时,他亦不断整顿腐败的吏治。
朱熹的竹林精舍建成时,致书黄榦“它时便可请直卿代即讲学”,意思是请黄榦代他讲席,可见此时朱熹已经将黄榦当作自己的衣钵传承人了,并且信上还让黄榦编《礼书》,单独要求他编写《丧》《祭》。
庆元二年(1196年),朱熹提倡的道学被朝廷斥为“伪学”,但黄榦仍坚持讲学,同年在建阳潭溪建草堂讲道著书。庆元六年(1200年)三月,朱熹病重,将所著《礼书》底本托付给黄榦,弥留之际手书与黄榦云:“吾道之托在此,吾无憾矣。”让黄榦继承自己未完成的理学事业。
嘉定九年(1216年)四月,黄榦回到建阳考亭居住,并在此期间开始整理朱熹遗著。嘉定十四年(1221年)完成《朱侍讲行状》,肯定了朱熹的道统地位,为朱子理学的弘扬和传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黄榦一生醉心朱子理学,为官期间在多个任所积极修葺官学,讲学论道,广泛传播朱子理学,让理学思想传遍各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