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创建成绩喜人,厦门、福州、泉州、三明、漳州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莆田、龙岩、石狮、武平、晋江、沙县评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全省获得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共计309个,廖俊波、周炳耀、温金娥等三人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2018年,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建设新福建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刘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