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溪街道下寮村党支部书记黄汉斌向记者介绍巷长职责。阙小琴摄
落实机制 构建新格局
街道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在文明城市建设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如何才能发挥街道的主体作用?《意见》提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街道党政领导为“街长”和以社区(村)主干为“巷长”的长效管理机制,具体抓好辖区内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同时,由市、区财政每年核拨给中心城区7个街道一定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
《意见》出台一个月之后,曹溪街道随即制定出台了“街长”“巷长”制的实施方案。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第一总街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总街长”,统筹协调曹溪辖区内文明城市建设常态管理工作。同时,该街道在1月1日实现了28个街巷公示牌“落地”,街长巷长随之实现了“全覆盖”,并开始运行。
1月26日,记者在后张路看到了曹溪街道的“巷长”公示牌,上面不仅注明了巷道名称、起点、终点,还明确了巷长职责,并标注出总巷长及社区巷长黄汉斌的姓名和手机号码。“这项机制落实之后,可以做到问题有人发现,有人处理,有人反馈,有人跟踪。”黄汉斌说,公示牌“落地”之后,接到了好几个市民反映问题的电话。
在石粉村,街道党工委书记、第一总街长林峰正和一群干部忙着协调处理流动摊贩安置问题。原来在莲庄路和下盂路交叉口附近,经常会聚集前来卖菜的居民。“继续这样卖菜影响市容市貌,强制不让卖也不合情理,我们打算建一个临时疏导点,解决好这个问题。”林峰说。
按照《意见》要求,龙岩市还将通过制定实施《龙岩中心城区“街长制”考评奖惩办法》,对中心城区7个街道“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