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古村落保护注入“法律硬度”
http://wmf.fjsen.com 2018-01-11 11:45:13 童凯 来源:铜陵文明网

小桥流水人家,枯藤老树昏鸦,这些诗里的风物并不难觅见,在古村落里就随处可见。由于数量多、分布广、各有特点,古村落被称为传统文化的明珠。不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诗一般的明珠也正在快速消亡。据悉,古村落正在以每天1.6个的速度持续递减,如此美好的事物在最好的时代香消玉殒,不免令人痛心。
  古村落消亡原因有很多。有些是不重视古村落的当代价值,全部推倒重建,以现代化的建筑取而代之;有些是过于重视商业开发,在发展旅游经济中忽略了古村落的维护;还有些是在保护过程中存在“偏科”现象,比如重物品轻文化。无论是保护意识淡薄,还是商业开发过度,都与保护内容和目的不明确有关,说到底是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
  有法可依,要保持政策的连贯性。保护古村落,仅靠专家和学者的呼吁还不够,更不能靠公众的同情和哀叹,必须要探索出台专门的法律制度。当前的古村落保护政策多散见于其它法律法规,或者是地方性条例,出台国家统一的保护性法律势在必行。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机构、法律责任、实施年限等确保有法可依,通过加强对古村落的界定、规定哪些内容能动、哪些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地方决定,以划定保护红线,让古村落保护政策不因领导班子换届、政策改变而影响保护的连贯性。
  尊重民意,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法律虽然有硬度,但其又不是无情物,它应该尊重公序良俗,尊重村民的发展意愿。统一的法律是基本红线,但可能缺乏操作性,地方各级政府要在基本法律框架内,在充分结合民意的前提下,出台更加灵活的地方规章,让古村落法律保护更富有人情味和可操作性。比如将村规民约纳入法律体系,让民俗与法律无缝接轨。
  无意识或不重视,都是古村落衰落的重要原因,必须要为古村落保护注入法律层面的硬度,让管理者或村民从意识上、行动上重视起来,才能真正让古村落被善待。当然,将古村落保护纳入法制轨道的同时,也要探索文化活态保护和生活延续性的结合,让村民能够一边享受诗意般的生活,一边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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