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借助社会力量联合帮教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http://wmf.fjsen.com 2017-12-28 09:59:46 来源:文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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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风12月28日讯(通讯员 程明)2013年以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群众高度关注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亮点进行积极探索。在台江区委政法委及综治办的大力支持下,倾力打造“检爱驿站”工作品牌,突出强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有效对接,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得到显著提升,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和当地党委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成为台江区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工作经验先后被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推广。该院也因此荣获福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好。

一、坚持“四化”,精心布局夯基础

一是载体科学化。与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鲲鹏中心”)合作,共同搭建“检爱驿站”协作平台,旨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青少年司法社工有序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并整合团区委、区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单位优势资源,着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二是队伍专业化。配备4名经过多岗锻炼的女干警(其中3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鲲鹏中心则抽调6名具有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经验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工,协同开展帮教。双方还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和社工岗位技能培训,促进提升帮教水平,增强帮教效果。三是制度规范化。相继出台《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规定》、《关于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和细化从批捕到起诉、从案前到案后、从办案到帮教各个环节中,青少年司法社工的具体工作流程,以及考核、培训、监督、奖惩办法等,使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高效运转。同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申请到每年1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社会化帮教工作,并纳入区财政预算。

用沙盘推演对被帮教人进行心理矫正

二、准确定位,形成合力铸防线

一方面,始终坚持自身主导地位。工作中,该院作为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委托者和监管者,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提供法律专业指导和工作衔接,与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等进行接触并建立联系,引导青少年司法社工有序开展帮教、救助,对其日常工作进行评估、监督、考核,并结合社工的反馈和考察结果对案件进行独立判断,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此外,还与青少年司法社工、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签订协议,定期召集多方座谈,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帮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切实明确社工组织辅助职能。青少年司法社工作为受托方,受鲲鹏中心指派,主要针对该院委托的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作出相对不捕、相对不诉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适宜进行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以其专业素养在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以及被害人救助等方面对司法活动进行配合与支持。如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中,青少年司法社工每月至少应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2次,然后将帮教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再由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履行义务、接受帮教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五年来,共开展跟踪帮教83人,帮助就业10人、重返校园44人(有11人考上大学),全面实现“零再犯”。

工作人员介绍检爱驿站

三、综合施策,立体帮教显效果

一是当好“临时家长”。主要是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庭审阶段,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无法到场情况下,指派青少年司法社工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到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消除紧张情绪,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与合适成年人签订《聘任协议》和《保密协议》,在实践中严格遵照执行。共组织合适成年人到场200余人次,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二是当好“社会调查员”。对本市户籍的涉罪未成年人,向鲲鹏中心发出《社会调查委托函》,委托社工通过走访家庭、学校、社区等方式,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家庭环境、成长轨迹、监管条件等,找出犯罪原因,出具书面调查报告,为后续开展针对性帮教提供参考。共开展社会调查107次,走访家庭70个。三是当好“心灵抚慰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见证人进行摄入性会谈,配合人格分析、焦虑量表、压力量表、网瘾量表等分类测评,深入挖掘犯罪诱因,助其缓解心理压力。帮教到期后,再次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再犯罪风险评估,巩固帮教效果。已累计配合开展心理疏导400余人次。四是当好“档案管理员”。实行一人一档,根据每个帮教对象身心特点,因人施教。帮教全程进行一对一跟踪,由社工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回访,如实记录每次帮教活动情况,并对此类档案严格分区归类管理,及时分析总结,努力使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五是当好“热心牵头人”。逐步拓展社会化帮教网络,最大限度吸收其他社会力量,形成“检察官+青少年司法社工+企业、学校等”参与的“1+1+N”帮教模式,以“检爱驿站”为支点,建立了企业爱心帮教、检校共建、亲子普法、警示教育等四个基地,统筹开展多形式帮教活动57场,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台江区检察院供稿,台江区委文明办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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