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永安忠洛银矿风波
http://wmf.fjsen.com 2017-12-25 09:26:01 裴跃松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12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裴跃松)永安市洪田镇忠洛村距城区30公里,如今的一处山场为针阔叶混交林,每年夏收节令林间生长红菇;腹地乱石突兀,古树长藤攀爬,地形地貌与周边并无差异。

明万历甲午年(1594年)编修的《永安县志》,收入署名御史的本地人胡琼写的《忠洛无银矿记》,叙述当时的忠洛“崇山汇川,居人鲜少,樵采罕至,老木蓊翳”,因为“断崖块石与渣腐相错,游埋剥蚀,久而异状,人视之误以为银矿也”。当地的父老不信,认为“山川为矿固也,然有常矿。古今一山川,未闻昔无而今有者,其诬也”。

忠洛村里却有个别人出于趋利,从浙江引诱众多山民前来挖矿。突如其来,大多数村民惶恐不安,胆大的出面责问,毕竟人多势众,外来山民“未敢恣发”。适逢正德癸酉年(1513年),“郡节推郭姓者摄县事”,浙江山民得知这个知县“老而贪”,用贿赂买通,“郭欣然许其开凿,且为之陈于总镇”。随后开山伐木,搭盖工棚,凿石打洞,探无结果。恰在不久,佥都御史蔡公一行来到永安县,群情激愤的村民到县衙申诉。蔡公了解实情后,断然“数郭之罪,率庶民塞而禁之”。异地山民无所得,又闻蔡公来,众遂宵遁。

一波平息,四年后又起波澜。正德丁丑年(1517年),新任知县罗珊正在堂上公事,有个叫徐俊的人持总镇公文,称“欲进贡,促罗偕往其所,督民发矿”。罗知县斗胆抗言,本邑无矿场,已奉正德五年诏书免除,禁民私采,对徐俊的采矿要求予以拒绝。

原来徐俊用贿赂取得的总镇公文,是诈称进贡,以牟暴利。徐俊又心生一计,诬罗知县有命案在身,总镇已差官要拘捕治罪。罗知县又坦然应对,不为其所胁迫。徐俊最后纠集其党徒,围攻县仪门,引起邑人愤慨,召集数百人与徐俊党徒对峙,以壮罗知县持守不变。不法之徒无奈,被迫退却。

为免日后再生事端,乡人请御史胡琼书写《忠洛无银矿记》,勒石立于忠洛村。称赞罗知县以儒治吏,从政爱民,事后赴京任职。推崇御史蔡公刚明公正,办事果断,伸张正义。斥责“郭首乱阶,难卸其责”,认为“况本非实有,而或纳赂,以病民乎”。《记》中既写邑人“因以为乱”的忧虑,以保证一方境域的安宁,客观上也使自然环境免遭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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