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国务院食安办、工信部、公安部等9部门将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对于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均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7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由来已久,且极其严重。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对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全国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北京市消协的数据表明,保健品“虚假宣传”最严重,投诉最多,上海市的消协数据表明,从投诉数据看,有85%以上的投诉指向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情况,投诉集中反映保健品在保健功能和产品功效等方面与商家描述不相符。从这个意义上说,整治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势在必行,且要用“重拳”。
整治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开始了,既有重点治理,又将整治的哪些方面以及整治时间说得很清楚了,这是公开向保健品虚假宣传开战了,然而,能收到什么样的效果呢?可以想象,那些虚假宣传的保健品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要避过风头再说,反正一年之后也可以东山再起,这么想,恐怕太小看那些卖保健品的商家了。他们诚然也会收起公然的虚假宣传,却可以转为暗中。可以将“文字宣传”改为“口头宣传”,他们仍然可以利用讲座的形式,仍然可以利用叫消费者为“爸妈”的形式作虚假宣传,这未必能够“抓得住”。
说实在,保建品主要消费群是些老人。目前,针对老年人消费群体的保健品广告宣传中,普遍存在虚高价格、虚编疗效、虚夸品牌等问题。一是超出核准范围夸大宣传; 二是使用食品、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三是利用所谓专家、消费者的名义进行宣传;四是不标明批准文号、标志、适宜或不适宜人群等产品信息;五是把普通食品包装成保健食品进行宣传。一些企业为了推销产品,往往在直销广告中夸大产品功效,集中宣传产品的某些优点或特殊功能,但对于消费者应当了解的服用注意事项、产品适宜人群、副作用等基本信息一概不提。更重要的是,目前保健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营销手段正在不断升级,体验推销、邮寄推销、电话推销等方式层出不穷,使很多老年人掉入陷阱。而与此同时,维权显得艰难,投诉效果不理想。
整治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要用“重拳”。其一,要形成长效机制,不能只是作一年打算,毕竟这背后的利润惊人,不可能就此偃旗息鼓;其二,要形成合力,这么多部门要协同作战,而不是各管各的;其三,要严厉惩罚,要顺藤摸瓜,彻底毁掉其“根据地”;其四,要为老人筑起“防护墙”,让老人具有免疫力。如此重拳才有望让保健品虚假宣传彻底消除。(泉州市委文明办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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