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奏唱场合,捍卫国歌的神圣与尊严
从战争年代到和平时期,从重整河山到走向复兴,《义勇军进行曲》始终有着无可替代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在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铿锵有力的词句、雄壮激昂的旋律,国歌早已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广为传唱。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近年来国歌不时被随意用于各式各样的场合,甚至出现将国歌商业化利用和炒作的现象。
“有的商业营销、婚丧庆悼活动中随意播放国歌,有的人用国歌做低俗游戏的背景音乐……”今年5月底召开的全国政协“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于海述说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奏唱国歌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对此,国歌法草案明确了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草案规定,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广告、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
“国歌的背后是国格,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于海认为,要以国歌立法为契机,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全社会敬畏国歌。
草案同时明确规定了七类场合应当奏唱国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各级机关组织的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表彰仪式、重大纪念仪式、国家公祭等;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其他需要奏唱国歌的场合。
金雪萍说,国歌法草案对奏唱国歌的场合作出规定,就是要对国歌相关行为“立规矩”,减少随意使用国歌的行为,以法律的形式捍卫国歌的神圣与尊严。
不少法学专家都表示,国歌立法的主导思想是宣传国歌、鼓励公民唱国歌,因此草案中并无太多的禁止性规定,以免使公众无所适从,影响公民唱国歌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康金山 |
- 2017-06-22连江召开文明委成员扩大会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推进会
- 2017-06-22“步行查创城,骑行看文明” 福清全面开展创城工作
- 2017-06-22将乐县机关单位开展“文明交通·机关先行”活动
- 2017-06-22仓山区召开2017年文明委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
- 2017-06-22建宁县开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 2017-06-22建宁县开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主题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