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22日讯(通讯员吴家佳)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市民安全出行的保障。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提高全县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机关干部职工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树立机关单位的良好形象,带动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素质。将乐县委文明办联合将乐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机关单位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机关先行”主题教育活动。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努力做到“三个倡导、三个自觉”:一是要倡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陋习;二是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养成良好道德风尚,积极支持和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摒弃乘坐交通工具乱吐乱扔杂物、语言粗俗,乘坐非法载客交通工具等不文明陋习; 三是要倡导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自觉摒弃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
将乐县委文明办将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本活动的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评体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同一年度内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被公安部门处罚达 2 次,由主管部门扣发50%的个人年终文明奖金。同单位年度内被处罚 3 人以上,且分管领导对文明交通工作未宣传部署和落实的,扣发分管领导 50%的个人年终文明奖金。
开展此次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率先垂范,为广大市民做好行为规范的坐标、文明举止的榜样,并教育引导家属以及身边人员,自觉摒弃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和习惯,以遵纪守法的形象教育人,以文明交通的行为引导人。做到要求群众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群众遵守的自己带头遵守,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引领文明交通的社会新风尚。狠抓落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立足常态长效化,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作出更大的贡献!(将乐县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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