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24日讯(通讯员 王冰冰)石狮市围绕全域城市化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构筑“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责权明晰、分工负责,灵活高效、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一元化格局,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人员配置。各镇、街道成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招聘城管协勤人员充实监督考评队伍,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
二、经费保障。市财政给予各镇、街道50—100万元不等的开办经费,并且每年给予70—200万元不等的工作经费补助,同时设立城市管理奖励金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评先奖优。
三、人员管理。制定派驻行政执法队员管理制度及城管协勤人员招聘、管理、奖惩、辞退等制度,严格绩效考评奖惩,定期开展轮岗交流,同时不定期组织镇、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学习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制度。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评,协调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违章案件。各镇、街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网格,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五、执法保障。强化公安机关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依法处置城管执法类警情,遏制暴力抗法事件,维护良好执法环境,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城市管理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协同保障各镇、街道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六、监督考评。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制定城市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细则,开展常态检查考评、督促整改问题、通报评比结果,严格绩效奖优惩劣。
七、公众参与。广泛开展城市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制定村(社区)村民(居民)公约,促进村民(居民)自治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动员等制度,组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新市民教育和培训,促进城市和谐稳定;加强对城市管理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强化城管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舆情应对能力。(石狮市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 2017-03-24仙游县坝下中心小学举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 2017-03-24长乐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
- 2017-03-24泉州:共享单车占道乱停 各方支招文明骑行
- 2017-03-24厦门启动“助力厦门会晤 做文明有礼小东道主”主题活动
- 2017-03-24龙岩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动员大会
- 2017-03-24福州“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好榜样名单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