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诚信建设平台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要讯> 地方亮点 > 正文
福州“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好榜样名单揭晓
http://wmf.fjsen.com 2017-03-24 11:29:20 来源:福州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3月23日,福州市“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好榜样名单揭晓。余芳等10人当选福州市“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好榜样,鄢振斌等4人获得福州市“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好榜样提名奖。

今年2月起,福州市委文明办在全市开展“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先进典型推选活动,从推荐到网络投票,吸引社会各界踊跃参与,超过20万人次参与网络投票或评议。

“好榜样”中既有简办寿宴助梦学子的企业家,也有创新节俭筹办集体寿宴的在外乡亲;既有带头示范破除陋习的村支书,也有捐资筹建文化中心的普通村民……他们积极践行移风易俗,带头改变落后风俗习惯,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在他们的带领示范下,村民的传统观念逐步转变,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的现象逐渐减少,热心公益的人越来越多。

去年以来,市委文明办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各县(市)区全力破除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陈规陋习,充分运用村规民约、公益广告、文明小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文明风尚,成风化人、潜移默化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转变村民的传统观念,文明新风吹拂农村大地,扮靓了美丽乡村。

市委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此次“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先进典型推选活动旨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通过榜样的力量带动更多的村民破除陈规陋习,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  

福州市“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先进典型名单

一、福州市“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好榜样

余 芳 福清市龙田镇前坑村

宋伙星 高新区南屿镇江口村

章增强 闽清县省璜镇建功村

石忠胜 长乐市古槐镇中街村

李景云、李景忠兄弟 长乐市金峰镇金峰村

陈祥基 长乐市漳港街道路顶村

叶秀章 罗源县起步镇蒋店村

陈 丽 闽侯县小箬乡福田村

孙清开 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

陈裕兴 福清市南岭镇西溪村

二、福州市“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乡风”好榜样提名奖获得者

鄢振斌 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

江爱明 马尾区琅岐镇星辉村

林国先 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

詹增银 连江县浦口镇山坑村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康金山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 2017-03-24“助力厦门会晤 做文明有礼小东道主”主题活动昨启动
  • 2017-03-24龙岩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动员大会
  • 2017-03-24树文明乡风让群众得最大实惠
  • 2017-03-24给共享单车配上“文明闸”
  • 2017-03-24文明祭祀需要政府普惠引导
  • 2017-03-24给共享单车配上“文明闸”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福建人大网福建省政协网省委统战部福建网信网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福建共青团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福建文艺网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食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厦门文明网漳州文明网泉州文明网三明文明网莆田文明网南平文明之光龙岩文明网宁德文明网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福州新闻网厦门网泉州网漳州新闻网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