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近日,省委文明办牵头制订了《在全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委文明办负责人。
记者:请问我省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负责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对新时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近年来,我省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实施城市公民素质提升工程,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但是,行人闯红灯、开车违规、随地乱扔垃圾、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用餐浪费、经济生活失信等不文明行为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福建的形象。
城市文明是新福建形象的重要标志,公民的行为又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鲜明标识。在全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就是要推动各地从细节抓起,从小事抓起,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弘扬新福建文明风尚,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八不”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
负责人:“八不”行为规范的八个方面,既是公民文明素质的主要标准,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主要内容是:
1.安全出行不违规。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提倡文明出行。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2.垃圾分类不落地。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提倡清洁城市从我做起。号召民众自觉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高空抛物,积极参与道路、社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
3.节俭用餐不浪费。深化节约节能行动,提倡市民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文明用餐。在宾馆、大中型酒店、小餐馆等餐饮服务店推行“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合理点餐、抵制浪费”的消费理念,在每张餐桌上放置节约用餐提示牌,真正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4.红白喜事不奢办。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提倡树立崇尚节俭的文明新风。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宣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努力形成移风易俗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浓厚氛围。
5.言谈举止不粗俗。深化遵德守礼行动,提倡行为举止文明谦让。自觉做到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不恶语相向,不无理取闹,远离不文明行为。
6.文明上网不低俗。深化净化网络环境行动,提倡传播格调高雅的先进文化,反对低级媚俗,弘扬社会正气。不传信谣言,不破坏网络秩序,不沉溺虚拟空间。
7.旅游观光不任性。深化文明旅游行动,提倡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在旅游活动中注意文明形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排队遵守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喧哗,尊重各地风俗习惯,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在出国(境)旅游中不损害国家形象。
8.经济生活不失信。深化诚实守信行动,提倡诚信为本。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电信诈骗、合同违法、制假售假、虚假广告等不良现象和失信行为,重点整治失信被执行人,大力推广诚信商店、诚信一条街、诚信驿站,营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的良好社会环境。
记者:“八不”行为规范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重在落实到位。这方面我省有何措施?
负责人:我们提出了分类实施的要求,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主动作为,突出各自重点。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5个全国文明城市和各省级文明城市要结合各自的创建特点,分别制定“八不”行为的实施细则,率先在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方面达到更高水平。特别是厦门、福州要进一步形成“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工作机制,从中提炼出可复制的经验。
莆田、龙岩、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地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和福清等8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要以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为抓手,除制定“八不”行为规范的实施细则,还要对每个“不”提出量化的硬性指标。
各文明行业要发挥行业所长,发挥各文明行业示范点的表率作用,分工分专业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文明单位包括培育对象要将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与单位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记者:下一步我省将如何倡导和宣传“八不”行为规范,在全社会营造文明有礼的良好氛围?
负责人:我们要求,各级文明办要积极发挥工作职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商会和企业家协会、社区居委会、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中广泛倡导“八不”行为规范,引导公民增强文明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省委文明办近日组织创作了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平面类、视频类公益广告,要求党报党刊拿出重要版面和显著位置、电视台拿出黄金时段持续、常态化刊播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公益广告。除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外,还要发挥网站、微信、微博新兴媒体作用,不断增强线上线下良性互动。公益广告要把宣传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集中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八不”行为公益广告。
记者:如何通过督查、考评这样的“硬杠杠”来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负责人:省委文明办将不定期组织省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的同志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动态,进一步因地制宜,加强督促检查。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负责日常督查,结合本市日常创建内容和重要创建任务,对推行“八不”行为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以“督查通报”的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要求有关方面整改到位。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卫生、旅游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职能,加大对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督查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志愿者踊跃参加“八不”行为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确保“八不”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广大市民在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中应起到主体作用。我们要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强对行人闯红灯、言行举止粗俗、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不文明行为的监督,鼓励、倡导市民对不文明现象说“不”。
我们将把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摆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文明城市、行业、单位、学校和文明旅游等各类测评体系,加强测评和指导。
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将被列入各项测评体系的一级指标项目,进一步加大权重,全面测评。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情况还将作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暗访的项目,纳入《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考评暗访方案》,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在测评和暗访中暴露出来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反馈给各地党委政府,作为重点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记者:为推动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深入开展,我省有哪些激励与惩戒举措?
负责人:省委文明办将联合省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典型表彰、红黑榜公示、惩戒、示范引领等多种措施,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活动更加扎实有效。
积极参与“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事迹突出的个人,将列入“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省级道德模范的候选对象。
为规范不文明行为,各地文明办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定进行惩戒。
各地在组织开展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中,要力争创造出在全省有影响、带动性强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出在全省叫得响、示范性强的特色品牌和先进典型。各地文明办可以全面开展,也可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几个重点难点进行整治,每年集中整治几个问题,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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