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实现了国共和谈,红军游击队整编为新四军,实现了北上抗日的目的。
福建各游击区在党内和红军中进行抗战方针策略的大力宣传,同时开展反对在统一战线问题上的“左”右倾错误的斗争,不断壮大红军游击队的力量,加强人民武装建设,从而奠定了游击区成为“苏维埃与抗日红军,是人民抗日的中心力量”的地位。
正是红军游击队这一抗日力量的存在,使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同意进行国共和谈。福建各游击区贯彻中央关于国共和谈和保持独立自主的指示,先后与福建和江西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谈判,经过有理有利有节的反复斗争,达成了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闽西、闽粤边、闽北、闽东、闽中和闽赣边的红军游击队整编为新四军第二、第三支队的4个团,总人数近5000人,几乎占新四军整编人数的一半。这样,与长征北上的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一样,福建红军游击队也终于实现了北上抗日的愿望。八路军和新四军成为共产党领导下驰骋于抗日敌后战场的两支模范军队和重要力量。
福建游击战争的发展进程,是贯彻中央指示的结果,与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的进程相一致,与投身抗日疆场,最终实现民族解放的目标是紧密相连的。
长征精神应该包括游击战争精神。福建三年游击战争对长征起到了有力的战术支持和战略配合作用。长征精神的孕育铸就也有坚持福建三年游击战争的广大党员、红军游击队指战员和人民群众的重要贡献。
伟大的长征,孕育铸就了伟大的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
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福建、闽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及军区领导苏区军民,转战在闽西长汀、武平,以及宁化、清流一带,积极抗击国民党军队对苏区的“围剿”,开展游击战争,阻击国民党军队的进攻。还有红八团、红九团、红十团、红三团在闽西、闽南敌后开展远殖游击战,红七团、红十一团等转战江西各地,对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展开了顽强阻击。这些都有力地牵制了国民党军队对苏区的进攻,掩护和策应了主力红军和中央领导机关的集结准备和战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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