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二年春,陈瑸提出将台湾地方官员所拥有的官庄永远革除。他认为,官庄出现于台湾初定时,地广人稀,版籍未定,文武官居身家念重,争招佃垦种为衣租食税之计,相沿至今,利在官而害在民。他总结官庄的存在有十大害处:百姓终年耕耘,收获不多,交完国税,又纳官租,饱食层层括取;既纳官租,即名官佃;滥免差徭,偏累贫户单丁;狐假虎威,牢关固穴,有司不得过问;窝贼、窝赌,匪类潜藏;影占肥美,恣意蚕食;兴争拘讼,经年累月;管事者武断产曲;青黄不接之时,本地缺米,而官庄产的粮食却外运谋利,导致米价日增;商船乘机偷贩粮食;官官相为,宪禁不行。“长此不已,各官凭藉富厚,纷纷置产;又有奸民投献依倚,将来台地止有官庄而无民户,为害犹未有底。”[2]P73由此,下令废除官庄,出产不论稻粟、糖斤等物尽数充入俸饷项下。《福建通志》对此事的记载是“官庄所入悉以归公,秋毫不染”。
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陈瑸被破格提升为湖南巡抚。临行前,捐俸星夜鸠工备材,重修了台湾县学宫。
康熙五十四年春,台湾民众集资树立“去思碑”,赞扬陈瑸在任内“建社仓以备旱灾,历郊原而询疾苦;甲午岁饥,单骑履田间跴勘,或为请蠲、或为缓征;至于街坊市肆,贸易杂众,而供亿无闻:公之于民也至矣!建学设塾,崇祀先贤;亲诣黉宫,讲明绝学;环诸生童于旁,示以作文关钮:公之于士也至矣。严部伍、申纪律,户籍虚者补之、苦乐偏者均之;未尝以细微之事,复使行间:公之于兵也亦至矣。至其自奉甚薄,菜蔬之外无他物;官厨所入饶有余资,惟取以修建郡邑文庙、启圣、朱子、文昌、名宦、诸祠及祀典所载如社稷坛壝,余则封贮府库虽以万计,淡如也。且其劳于事也,鸡鸣而起,夜分不寐,连餐旰食;爱公者屡以意请,而公不答。盖知谋国而不知营家、知恤民而不知爱身,其天性然也”[2]P75。上述列举的治绩涉及到解决民生困顿、崇文重礼、净化社会风气等方面,反映了百姓对其业绩的充分肯定。
四、福建巡抚任上
在任湖南巡抚仅半年后,陈瑸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再次调往福建任巡抚。
行前,康熙皇帝先于十二月初一在北京畅春园召见陈瑸。他详细询问了陈瑸的仕宦经历,对于与台湾相关的各种情景问之甚详。如“台湾光景如何?”“台湾人多,日后如何?”“台湾出产何物?”对于台湾的气候、地产、开垦、海上交通、方言等,在这次谈话中也都涉及。康熙帝关切地询问陈瑸往来台湾海峡是否有过历险经历,陈瑸一一作答。十二月初四日,再次召见陈瑸,听取对治理福建和台湾的看法。同时,询问了闽台一些重要官员,如总督满保、布政司沙木哈、按察司董永芨的情况。12月初六日,康熙皇帝又一次召见,谈话的重点依然是台湾问题。如台湾所辖三县征收钱粮的“火耗”问题如何解决,如何能保台湾日后的长治久安,如何平定台湾海峡的海盗;一些台湾官员,如台湾总兵姚莹、台厦道梁文科、台湾知府冯协一等人的表现情况。康熙告诫陈瑸:“做清官不要钱,固是好;从古来亦是难得。但自己清,亦要替朝廷办些事才好。若止硁硁自守,亦有何益!如做督、抚为封疆大臣便有大臣之体,一年费用、犒赏等项俱少不得;只说我一介不取、一介不与,如何行得!比做道、府、州、县小官大不相同了。”要求陈瑸“清而不刻”,即既做清官,又不要刻薄待人[2]P85。
十二月十四日,陈瑸出京赴任,“闽人闻而踊跃”。次年正月到达福建浦城,拜谒了当地的朱子祠。二月初二抵达福州,发布通告曰:“本都院一行作吏,三入闽疆;人情风土,久已略知其概。兹复奉命抚闽,责任愈重,畏惧愈深。”表示“居心不敢不恕,持法不敢不平;不敢苛求州、县之小吏而偏纵大寮,不敢征逐于期会之簿书而不严武备”[2]P91。到任伊始,陈瑸即要求各州县具实呈报农田水利设施的详情,以便着手进行维护。康熙五十六年八月,要求各地招垦荒地,酌给工力,以遂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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