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完善垃圾治理机制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文明风5月24日讯(通讯员 胡兰英)昨日,笔者走在上杭庐丰畲族乡集镇的主干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道路两边却比较干净,这都得益于上杭县在垃圾治理方面实行的“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模式。近年来,该县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垃圾治理机制,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长期以来,农村保洁员待遇差,积极性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为此,上杭明确21个乡镇(临江镇除外)的保洁员工资在1万元/年的基础上,垃圾处理运行管理费用再按其负责区域每人口7.5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对购买垃圾收集运输车等方面给予补助。此外,对垃圾治理较好的乡镇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5—15万元的奖励。
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全县已建成9座乡(镇)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剩余11座也正在建设之中,共建成乡(镇)垃圾焚烧炉18座、乡(镇)垃圾填埋场18座、村级简易垃圾填埋场155座,确保垃圾有效处理。
建立“村监督、乡(镇)自查、县抽查”制度,形成农村垃圾治理分级巡查制度。对巡查发现垃圾治理效果反复和“脏、乱、差”的乡(镇)、村给予通报,暂停下拨以奖代补资金,对农村垃圾治理保持较好的乡(镇)、村,及时下拨资金予以鼓励。同时,对巡查发现3次以上村庄“脏、乱、差”现象严重并未整改的,取消村主干、村庄评先评优的资格,属“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取消试点资格。此外,对乡镇包村干部和挂钩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给予相应处罚,特别是对乡镇、村克扣和挪用县级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专项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违规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并扣拨以后年度的县级奖补资金,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上杭县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相关新闻
- 2016-05-24让“农民工更有尊严”是城市应有的文明
- 2016-05-24三明市“三新”并举 营造浓厚文明创建宣传氛围
- 2016-05-24永安市贡川中心小学举行传承文明硬笔书法赛
- 2016-05-24省委文明办印发《关于公布参评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的通知》
- 2016-05-24鲤城区机关幼儿园开展“餐桌文明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
- 2016-05-24福建省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