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二年冬,陈瑸在台湾县学新建明伦堂,有三间,高广均按规制,门楼、前拱、甬道、围墙并列。建成之日,召诸生于堂,而告以斯堂取明伦之旨。他还捐修孔庙,只是刚做完选材、鸠工、平基定向等准备工作,就接到调离台湾的命令,但仍从俸禄中捐出一笔款项作为修孔庙的预留资金。接任的王仕俊也捐了款,并最终完成了维修工程。
康熙四十二年十二月,台湾百姓立《邑侯陈瑸功德碑》,历数陈瑸在台湾的事迹,诸如开仓救凶,活命数万;详豁水丁,恤穷民数万;遵额银祭丁及祠坛,不费民财;赋粟民自执斛盖,平戥完饷;捐俸修整道、府、县衙署,不费民财民力;革去污吏蠹役;尊师重道,捐俸建立明伦堂,不费民财民力;捐俸筑盖仓廒,不费民财民力;革去徭役杂费,不费民财民力等。为了抚留这位贤德的官员,台湾百姓不惜渡海前往省城福州请愿。“于是台之父老颂公之功、感公之德,咸欣欣然不惜波涛之苦,相与渡海东来,扶杖至止;恳恳为余言:惟恐上考荣迁,不得长蒙其治化。”[2]P47此次在台履职,陈瑸极受各方好评,各种史乘对其亦赞扬有加。
卫台揆得知陈瑸调离的消息后说:“天道,天道。但汝去,我又孤矣。”既为之调离高兴,又为少一知己而惆怅。康熙四十三年正月,陈瑸告别台湾,卫台揆亲自送到船上,握手叮咛而别。
三、执掌台厦道
陈瑸离开台湾后,第二年调任刑部主事,后迁郎中,又转调四川任学政。康熙四十九年,由于台厦道王敏政调任广东雷琼道,福建巡抚张伯行极力推荐陈瑸接任。台厦道全称为“台湾、厦门兵备道兼理学政”,是清政府在台湾的最高行政官员。张伯行认为:“台湾为海域要区,而道员实关系重大。”陈瑸在古田县任内“廉然著称”,台湾县任内“政声日著,舆情悦服,至今感戴不忘”。将之调任台厦道,不独驾轻就熟,而士民亦大慰所望。康熙批准了张伯行的奏请,陈瑸遂于康熙四十九年六月正式上任。
随着台湾土地开发步伐的加快,人口迅速增长,这极大地增加了当地粮食供应的压力,导致粮食价格上涨,出现“台地米贵”的状况。一些贪官污吏勾结不法之徒将粮食运往内地贩卖,以牟取暴利。如陈瑸所言:“大抵官闽文武人员,皆以台为奇货可居之地也。官台地者,延捱时日、指望迁转,绝不以地方利害介怀;乃至瞻狥情面,放船出水,任米贵民病而不之恤。官内地者,卖照给牌,指台为利薮;日夜搬运,更不顾地方祸患。”[2]P60凤山县的张灿公然偷载千万石米“倚势出洋”,运往内地贩卖,引起民众的极大愤怒,纷纷“鸣锣罢市”,以示抗议。陈瑸认为,张灿的所作所为得到了一些官员的支持。他表示自己出身寒微,能拥有目前的官职,荣宠可谓已极;只身东渡台湾赴任,为的是以一死来报效国家。因此,对于贪赃枉法之事绝不姑息。“此后不论将军、总镇衙门,有敢不遵宪禁,仍遣差员给牌载米出海者,随拿随报;断不瞻狥情面,为害地方。”[2]P60他认为,稻谷为生人之命,盐为日用之需,台湾产谷而谷价愈高,台海出盐而盐价未减,这都是米户偷贩为害,盐商渔利之无厌所致。官府虽峻法严禁,但仍有不法之徒任意滋橫。陈瑸表示对这些不法行为绝不容忍,坚决予以打击。
在《严禁淋尖踢斛等弊示略》中,陈瑸提出,按时催征军粮固然刻不容缓,但台湾民生未遂,又值冬成欠收,有关方面应多体恤百姓,不得另立名目额外征收。“兹值开征之始,恐各仓书、斗级罔法成性,擅用大斗,淋尖高盖;正供外,又索耗粟、单钱,以滋民害。自示禁后,若有前弊,许即赴辕喊控,以凭立拿究办。”[2]P62在《严禁盖仓派累示略》中,陈瑸指出,当时台湾县每年征粮46890石左右,扣除用作军粮部分,尚有23000石,现有的粮仓足够贮存。“今该县放出兵米,并不将一仓之粟尽数放完,止于一仓内支出数十石及百余石,遂致仓无空阙,必欲派累民间。”[2]P62值此欠收之年,不可让百姓出钱盖粮仓,以增加经济负担,如有违反者,一旦百姓告发,立即严办。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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