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长住娘家风俗,遍及惠安大部分地区。一般所谓的惠安妇女长住娘家,主要是指惠东南的崇武、山霞、涂寨、东岭、静峰、小岞以及偏北一点的辆川等7个乡,它们连成一片,均属沿海地区。
38个女民兵结婚都达5年以上 共只生5个孩子
在这占地200多平方公里的地域内,人口约有40万左右。自古以来,长住娘家风俗非常普遍,情况也极为严重。“妇女结婚后就长住娘家,一直要到生孩子才能与丈夫经常住在一起。长住娘家的妇女,一般是每逢农忙或过年过节回夫家1、2天,一年回夫家只有4、5次,与丈夫不好的,当天就赶回(娘家)来。”据1952年的不完全的统计,“现在仍长住娘家的妇女有9395人。”“四区前内乡757个已婚妇女,其中长住娘家达到20年以上的5人,10年以上的41人,5年以上的261人、6年以下的381人:38个民兵,其结婚都达5年以上,共只生5个孩子”。
妇女一般是十六、七岁结婚,二十五岁左右才生男育女长住夫家。二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左右,如还未生孩子而长住娘家者,一般夫家会给她买个小孩,以照顾孩子为名,使她长住到夫家来,三十岁以上还长住娘家的虽然较少,但还是存在的,解放后,小岞乡前内村有三个妇女,加起来达105岁,她们结为姐妹伴,仍长住娘家。其中有一个俗名叫庄产鬼的,曾发出誓言,说若要她回夫家,除非是“西山平,洪山倒,……”,以此表示长住娘家的决心。不过年过三十还长住娘家的,就会受到不好的议论。
惠东南一带妇女婚后长住娘家的风俗,是自古沿袭下来的,到解放前,已经酿成一股可怕的恶势力。如果有些青年妇女,同丈夫感情还好而想多去夫家者也不敢,即使偶尔到了夫家,也不敢与丈夫同床,谁与丈夫同床,就会遭到姐妹伴的讥笑和挖若,说她是:“臭人”,以至编歌辱驾,有的因为受不了打击而走上自杀的道路,甚至有些地方,长住娘家妇女发展为有组织的行动,如三区大坑黄村的追姑,就曾带头组织了“长住娘家妇女会”,参加者每人交白银五元及鳗鱼十斤,以作会费,晚上集中睡觉,并保证不与丈夫同床,回来时还要汇报。
结婚多年的夫妻,彼此还互不认识的已是常事
由于长住娘家而出现了很多离奇现象和严重的不良后果,结婚多年的夫妻,彼此还互不认识的已是常事。“惠安妇女年节到夫家时,白日只访女伴,天黑方入房,天未明即出。妇女头戴黑巾,下垂至面,男人不能见女面,故夫妇数年尚未能相识。有一次,某人结婚已八年,有一日在涂寨坡晒谷物,遇其妻不相识,经别人告知方相识,”。“第三区延寿乡小坑黄村张王水,结婚七年了,而不识其妻。”我小时也听人介绍过这样一件事:在崇武附近的一个村子,某人当他病重时,哀叹他结婚七年还不认识爱人,他家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她请来夫家,可是她到丈夫病床前,面只朝他一晃,转身就出房门了。之后,他丈夫叹了一声,说我同她做夫妻七年,只见她半个脸。话声一落,他的气也就断了。长住娘家妇女,只是到了怀孕临产前才赶回夫家生产,因来不及而把孩子生在路上的常有。封建势力特别强大的惠东地区的长住娘家习俗,必然受到封建礼教的严重渗透和影响,而且二者互相结合起来,残酷地统治了妇女,使之无处栖身,正如她们经哀叹的:“前到山、后逼海,有苦无人哉(知)。”她们不知什么是欢笑,只会吟唱一些哀曲悲歌,白天下地劳动,经常不约而同地哼起了悲凉的小调,边哼边哭。静峰的东周地区,流行有“雪梅教子”、“四季歌”和“阿兰歌”等。后者开头的一段是:“唱出此歌心头闷,阿兰终身歹命运,父母做代(做事)真蠢笨,害女儿失青春。日曶吃来眠曶困,目屎(眼泪)流落当饭吞……”据说这是一位名叫阿兰的青年妇女,自编自唱的诉苦歌,诉说婚姻家庭的不幸遭遇,表达了广大妇女的共同心声,因而广为流传。不幸的妇女,共同的悲惨命运把她们联结在一起,因而同村的女青年,经常是三五成群地结为姐妹伴,白天各自理家劳动,晚上在一起睡觉,一有空闲就聚会一起,诉说各自苦楚。有些姐妹伴就发展成为姐妹会,参加的成员,一起照相、聚餐,同到庙里焚香、点烛、烧纸钱,向佛发誓:“生同生,死同死,你勿误我,我不误你,”她们企图组织起来,以增强长住娘家和向封建压迫进行斗争的力量,但由于缺乏先进的思想指导,未能摆脱旧想想的束缚,因而丝毫不能改变现实处境,得到的无非是某种暂时的精神安慰而已。
由于长期的强烈精神刺激,妇女中大量出现癔病。惠东小山一带,已婚的年青妇女,一般在十八至二十岁左右,癔病十分严重。1963年,小岞的南晒村,有一天七、八个妇女聚于一室,先因有人说了错话,引起在座者哄堂大笑,继而笑态失常,最后变笑为哭,酿成所有的人哭的哭,笑的笑,混成一团,1965年,净峰公社莲城联防哨所民兵尖子班13人,同一晚上同时癔病发作7人,同年,该地有一次在挖壕沟时,参加者女民兵47人,其中已婚36人癔病齐发,哭笑之态千奇百怪,劳动无法进行下去。1977年,静峰公社杜厝大队的联防部,执勤的14名女民兵中,除未婚的2人外,其余12名已婚妇女,癔病同时发作;今年“三.八”妇女节,县妇联举办拔河比赛,其中涂寨公社的庄内大队拔河队,在比赛中有4人突然癔病发作。当地群众,称此病为“桃花小(疯)”,说是同妇女性成熟期有联系的一种精神病,在桃花盛开的开春季节,正是它的发病期,故名“桃花小(疯)”。据杜厝大队的一些民兵反映,她们在发病前,都是唱一些诉苦、哀叹的歌曲,歌后病发,发作时,除了狂笑嚎哭外,还会说乱话,如有的说,“我就要回夫家去了。……”等这些在正常情况下所不敢说出来的话。发病妇女,一旦把她送到夫家去,就很快恢复正常了。这种病,一般到生孩子住夫家后,就不再发了。凡此种种,都反映出其病因是同婚姻家庭和长住娘家等不幸遭遇,精神上受极度压抑、刺激有密切联系的。
尼姑庵已成为妇女的重要避难所
有些妇女同丈夫感情不好,连旧历年也不回夫家过,但在娘家过年是习俗所不允许的,于是这些无家可归的“苦命”妇女,只好到庙里去,同神佛“团圆”,更有甚者,有部分妇女,干脆出家,到尼姑庵去当尼姑,以逃避残酷的社会现实,俗称“落菜堂”,当地群众称尼姑庵为“菜堂”。解放前,惠东地区尼姑庵特别兴盛,据老妇联干部刘银同志回忆,当她1950年4月到崇武区任妇联主任时,全区的“菜堂”有27所,大者每所有尼姑50多人,如下宫、后曾等“菜堂”,尼姑都超过50人。当时,尼姑庵已成为妇女的重要避难所了。
长住娘家的妇女,结婚是父母包办的,因此,婚前与丈夫缺乏感情基础,是“先结婚后恋爱”的。因长住娘家习俗禁锢,婚后极少与丈夫接触,因而几乎谈不上有夫妻感情。加上惠安封建统治非常残酷,又特别是夫权的统治更是令人发指。社会上以打老婆为英雄。解放之前,那里流行的顺口溜是:“打某(妻子)是大丈夫,怕某(妻子)是坐鹿橱(没出息),疼某(妻子)就是山上的刺酒某(最下贱的野果)。”于是社会上打老婆成风。俗例,结婚妇女一定要到婆家过年,于是长住娘家妇女,除夕晚上都到婆家来,正月初二早晨即返回娘家去。按理这是新婚夫妇难得的团聚日子,彼此应是思恩爱爱的。但事实完全出人意料,这反而成了丈夫打老婆的良机。旧历正月初二这一天,乡头村尾,打老婆成为男人议论的中心。他们以打老婆威风,不打老婆羞耻,有些没有打老婆的人,也在村里大讲起他如何打老婆米。据1953年调查,小岞的前内村,打老婆的占百分九十以上。由于历史和社会条件限制,广大惠安妇女对于旧制度旧习俗的本质缺乏认识,对于她们受苦受难的根源茫然无知,认为是命中注定的。同时,她们受封建迷信思想毒害很深,相信此生命苦,“死后还可以转世”,盼望来生有个好日子过。因此,当她们走投无路的时候,便以自杀来了却她们年轻的一生。她们认为死比活着强,甚至认为死是有气节,是光荣的。她们常说,“千日生不如一日死”,“黄花鱼要吃须趁青(新鲜),查某(妇女)要死须趁后生(年青),青春少年死了有人看,不可年老让人送上山。”于是自杀成风。妇女自杀情况,到国民党统治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从过去的个人自杀,发展为集体自杀。净峰乡,平均每年自杀的有十五、六人。集体自杀特别流行,小岞南晒村,解放前夕,有一次曾有14人集体投水自杀。辅川的王孙乡前型村,只有一百多户人家,据1952年一位48岁的妇女干部回忆,“在她所能知道的,(前型村)跳水自杀就有15人,上吊自杀48人。”解放初调查,王孙等三个乡,姗多年来,妇女自杀达三百多人。王孙村头有一棵树,“有一次集体上吊了六个妇女。解放前该区(十一区)每年自杀近百人,特别是春天一来,几乎每天均可闻到跳水、上吊自杀消息。”“二区芹峰乡后堡村有一个角落70多户,过去因自杀严重,至今(解放初)死得连一个成年女儿(肯年妇女)都没有。”如此骇人听闻的自杀现象,是对旧制度,旧习俗的最有力控诉。(摘自《惠安妇女长住娘家习俗述议》)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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