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徐墩镇四举措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文明风3月7日讯(通讯员 王明霞 苏忠民)为深入贯彻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建瓯市徐墩司法所四举措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严格保密信息。在开展社区矫正过程中,保护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身份,回避“罪犯”称谓,防止他们产生“自卑”的心理而“破罐破摔”,对他们的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学习教育等集中活动与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分开进行,单独开展,矫正档案严格保密,单独存放。
二是制定个性矫正方案。在矫正小组中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并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量身定做矫正方案,加强思想矫正,严格管理。
三是注重感化教育。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易于感化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正时,除了采用定期汇报思想和活动、公益劳动、集中教育等措施外,更侧重于教育感化,不定期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的普及活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
四是加强心理咨询矫治。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情绪不稳定,自尊心强等特点,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与其“谈人生、话未来”,在平时工作中尊重他们的情感,对症下药,和风细雨的耐心帮教,对他们的优点、进步及时表扬、鼓励,对缺点和错误作出善意提醒和有效制止,从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建瓯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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