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月13日讯(通讯员 曾庭军)1月12日,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与明溪县政府举行了“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帮扶签字仪式。省公司工会主席蔡咸宜、省公司政工部主任黄海、省公司团委副书记张筱婷、三明市文明办副主任梁闽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戴玲玲、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剑峰、县委文明办主任陈建华、明溪供电公司党政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会议由三明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张德美主持会议。
按照协议,省公司帮助明溪县及所属街道社区、村镇建设文化设施和文化阵地,进一步树立文明新风;实施文化活动下乡,进一步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实施志愿服务下乡,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次以上,与5户贫困家庭结对帮扶,与50名贫困学生“1+1”结对组学,每年捐助组学金2万元;加大对明溪县电网建设投入力度,深化供电服务举措,联合明溪县共同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群众和公司广大员工基本文明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方剑峰对供电公司保障电力供应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希望以这次“结对子、种文化”帮扶为契机,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创新成果,合力推进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下乡、志愿服务、供电特色帮扶等五项工作,促进文明建设。
梁闽菊对省公司、三明公司大力支持文明创建工作表示感谢。省电力公司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对文明创建工作十分重视,制定的五项帮扶举措,能够落小落实落细,处处体现实效,让人从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
蔡咸宜感谢三明市委、市政府和明溪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对电力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自2014年开始,公司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与上坊村结对帮扶,陆续实施了一批民生项目,解决了一些矛盾纠纷问题,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他表示,“结对子、种文化”帮扶活动是文明创建的升级版,公司将按照协议内容、计划进行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人力、资金,希望明溪县委县政府给予更多帮助和支持,共同把工作做好。
会上,省公司工会主席蔡咸宜与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剑锋代表双方签署了“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帮扶框架协议。(明溪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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