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检察院注重“四品” 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文明风1月4日讯(通讯员 叶春花)去年以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紧抓被确定为下一届全国文明单位重点培育对象的契机,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围绕创新管理提升创建“品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班子成员目标责任制,完善动态量化绩效考核机制,奖优罚劣,成效显著,2015年被省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候选单位上报最高检。
二是围绕化解矛盾塑造创建“品牌”。深化“1+N”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和乡镇检察联络点建设,主动对接“无访乡村”等化解矛盾有效机制,促进稳定和谐,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共化解案件矛盾45件,落实赔偿和救助金268万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围绕规范司法打造创建“品质”。探索建立“清单式”定责、“通关式”办案、“立体式”监督三项机制,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高检察公信力、亲和力,连续七年查处职务犯罪数位居全市山区院第一。
四是围绕培养人才培育创建“品行”。在从严治检的同时,以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业务骨干授课、岗位读书会、视频回放点评等“七个一”措施,建立“一带一、老带新”和“固定岗与活动岗”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警的培养力度,共有11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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