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竖起大拇指”文明交通我先行
文明风1月4日讯 近日,由闽清县文明单位志愿者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团”,身穿红马甲,手持文明交通“大拇指”宣传牌,到城区8个交通繁忙的路口,劝导市民文明出行。
为了让劝导员们更好地发挥作用,闽清县委文明办特意设计了一个“竖起的大拇指”LOGO。“竖起大拇指”,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尊重,对于文明出行的市民,以及车让行人等礼让行为,劝导员会竖起“大拇指”表示赞许;对于不文明出行的现象,劝导员也可以用竖起的“大拇指”进行提醒。今后,这个“竖起的大拇指”,将作为劝导员和市民之间特别的沟通方式,成为城区街头独特的风景线。(闽清县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康金山 |
相关新闻
- 2016-01-04丰泽区第二中心小学以十大举措告别校园不文明行为
- 2016-01-04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举行“诵读中华经典 弘扬中华文明”庆元旦活动
- 2016-01-04鲤城机幼开展“争创文明班级、争做文明教师”活动
- 2016-01-04元旦游客不文明行为:海底世界抓鱼 给鸟儿投食
- 2016-01-04元旦出行,你是否带上了“文明”
- 2015-12-31涵江区“堵疏结合”治理夜市 助推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