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 文明建设成“常态”
“一任接着一任抓,一级带着一级做,一年连着一年干。30年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才有了今天的三明文明新高度。特别是2012年以来,三明市以“创城决战•圆梦三明”为主题,不断加大创城工作力度,终于圆了30年的梦想。”这是市委文明办主持工作副主任陈里平对三明文明创建工作的体会。到今年,他和“三明文明建设”结缘正好30年了。
“福建三明市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30年来‘满意在三明’一个口号喊到底,全市每年都召开隆重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会,年年都有新目标、新内涵。”2014年6月召开的全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培训班上,时任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徐令义对三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文明城市创建”始终摆在了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从1983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后,又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全面实行创城“一把手”工程。
文明创建不能急功近利、做表面工作、应付检查,更不能靠开一两次动员会,推进会、现场会,为此,三明市不断摸索并制定了一系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问责暂行办法》等相继推出,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梅列区列东街道和仁路、新和路街长陈大溜,参与了2013年的“创城迎检百日会战”和2014年“八项攻坚战役”、“六项重点专项整治行动”等集中整治活动。“在文明创建方面,责任范围、职能分工和目标要求都十分明确,把创建指标转化为我们的常态工作,文明建设时刻伴随着我们工作进行着。”陈大溜感受颇深。
“街道社区创建工作测评成绩在三明日报上刊登,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列东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感慨。从市委市政府每年下发目标责任状,每季度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行一次督查,每两个月对街道、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测评。如今,虽已经捧回了“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我市对社区文明创建的测评仍在继续,并形成常态。
“根据《三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三明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记分办法》,我们对文明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文明建设只有进行时。”陈里平介绍。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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