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
三要精细管理,坚持常态。根据《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规程》的工作要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注重平时管理,不突击,不扰民,不搞劳民伤财之事,检查考评以骑行徒步的方式暗访文明创建工作,记录存在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创建工作中持续纠正发现的小问题,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走出文明创建“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
四要明确任务,强化问责。要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亲自抓迎评工作,对测评指标做到一项项地仔细对照、一条条地认真落实、一件件地抓好达标。巡访督查组要对《督查通报》中列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每天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调度,逐项督查对照,对省测评组反馈的问题还未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启动效能问责,做到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妥协、问责不手软。县委文明办对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考评中扣分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对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导致无法如期完成既定任务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是文明单位的,在今年的各级文明单位申报中,给予降级申报,或取消申报资格。(武平县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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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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