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四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日前,省文明委下发表彰决定,授予30人第四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莆田市涵江区涵西派出所协警黄志雄同志光荣当选第四届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这是我区公民道德建设良好成效的一个集中反映,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增添了光彩。
时代进步离不开高尚的道德引领,社会发展离不开有力的道德推动。自2008年5月中央文明办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以来,涵江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后有30人入选“中国好人榜”,37人入选“福建好人榜”,上榜总人数居全省县(市、区)第一名,黄志雄就是2011年9月入选“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可以说,“涵江好人”已经成为了涵江、莆田乃至全省公民道德建设的一张闪亮名片。
“身边好人”,本就是生活中的普通人。他们并非高不可攀,他们就在我们身边,默默地做着他们认为该做的事。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分内之事,理所当然,应该应分。他们没有豪言壮语,没有丰功伟绩,但是却在不同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善行义举、平凡点滴演绎着精彩的人生、讲述着感人的故事。
“身边好人”,也是出彩的不凡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林水英、福建省“十佳孝敬之星”郑爱平、热心助学的革命后代郭克绍、妈祖精神小传人陈周璇、路见不平一声吼的黄志雄……他们以孝行义举、敬业奉献、无私无畏、诚信友爱、节俭养德的精神品质感动、感染着身边人。他们用自己朴实无华的行为一次次践行着文明的义举,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化代表,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来”的身边榜样。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一个好人就是一面旗帜,引领方向;一个好人就是一缕和风,温润心田。我们身边遍布“三百六十行”的好人,他们在平凡中坚守所营造的道德高地、精神高原,时刻散发着道德的光芒,始终引领着我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正是这种道德因子的不断汇聚,使好人的价值得以扩散,让好人效应不断放大,助力了道德的腾飞,让向上向善的氛围更加馨香。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荐“身边好人”的真正目的,不只是单纯为评选出几个典型来装点门面,更重要的是发挥其榜样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让全社会形成“发现好人、关注好人、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扬好人光芒,让他们成为最耀眼的道德明星和偶像,把他们的美德和精神传播开来,从而推动学好人、做好人蔚然成风,弘扬正能量、彰扬真善美就更有精气神。当我们每个人都像这些“身边好人”一样,在日常生活中播撒道德、传递善美,绽放出各自不同的精彩,凝聚社会正能量,美德就会在一个个“道德样本”的春风中展翅翱翔,城市的精神家园就会更加缤纷多彩。(涵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翁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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