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7日讯(通讯员 吴汉松)8月30日,《石狮市礼遇和帮扶“石狮好人”实施办法》印发出台。办法规定,“石狮好人”可享受七项含金量十足的优享礼遇,生活困难的“石狮好人”还将被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从八个方面得到扶助。
办法规定的礼遇帮扶对象为:石狮市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省、泉州、石狮级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美德少年帮扶礼遇时间至18周岁)、“中国好人”、“福建好人”、“石狮市十大孝子(女)”等。上述对象统称为“石狮好人”。据悉,目前,全市可享受礼遇帮扶的“石狮好人”共75人,其中包括各级道德模范45人、美德少年30人。
七项礼遇
“石狮好人”可享受的七项优享礼遇分别是:
——重大活动礼遇。重大节日、传统节日活动,邀请“石狮好人”参加;将“石狮好人”作为市委市政府节庆日走访慰问对象。
——社会尊崇礼遇。在同等条件下,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石狮好人”参选本级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单位、提名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名符合条件的“石狮好人”为新一届政协委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石狮好人”参评石狮市荣誉市民;“石狮好人”中符合条件者可优先入选石狮市志愿者联合会理事、石狮市市民文明巡访团、文明新风志愿宣讲服务队,邀请作为“狮城新风”讲堂宣讲嘉宾。
——子女就学礼遇。“石狮好人”及其子女可就近入读公办幼儿园、市直小学。
——银行贷款礼遇。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石狮好人”以“道德信用”做抵押,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
——免费借阅礼遇。“石狮好人”可凭好人礼遇卡免费借阅市图书馆书籍。
——健康体检礼遇。市委文明办为“石狮好人”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资金从市委文明办年度财政预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
——享受劳模待遇。我市的泉州级道德模范由市委文明办向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委员会申报,由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后,享受石狮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八项帮扶
办法规定,对生活困难的“石狮好人”,从八个方面给予重点帮扶:
——一次性补助资金帮扶。每年4月上旬,各镇(街道)向市委文明办上报需要帮扶的生活困难“石狮好人”名单,并提出具体补助标准、补助依据和帮扶对象已获政府补助情况等,报市委文明办研究议定后,于年内发放到位,符合条件的,同时上报省委文明办、泉州市委文明办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所需帮扶资金从市委文明办年度财政预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
——就学困难帮扶。市教育局落实对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且属于城市低保家庭的“石狮好人”及其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参照农村低保家庭寄宿生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工作;把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帮扶的“石狮好人”及其子女纳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核实受助“石狮好人”及其子女相关情况后,督促相关学校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办结相关手续;把家庭困难、需要帮扶的“石狮好人”幼年子女纳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政策体系,在核实受助“石狮好人”及其子女相关情况后,督促相关幼儿园每学期开学初办结相关手续。
——住房困难帮扶。符合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石狮好人”,由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制定租房优惠政策,并按规定程序优先办理。
——最低生活保障帮扶。符合城乡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石狮好人”,由市财政拨款,市委社会工作部按规定程序优先办理并且在享受城乡低保或农村五保待遇中给予照顾。
——医疗保险帮扶。对生活困难且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石狮好人”,根据个人自愿原则,申请石狮新农合,个人缴交部分由财政负担。市委社会工作部并按政策对住院治疗和特殊门诊合规的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后,按要求办理城乡医疗救助。“石狮好人”可在我市市直医院享受优先就医待遇,市委文明办为“石狮好人”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帮扶方式为年度帮扶,一年办理一次。
——志愿服务帮扶。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石狮好人”,由市委文明办协调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协调志愿者组织,或者通过向社会征集的方式招募志愿者,为其进行志愿服务。
——就业创业帮扶。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常年免费向未就业的“石狮好人”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或处于创业初期(创业时间不满两年)的“石狮好人”提供免费的SIYB创业培训。市总工会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石狮好人”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团市委通过开发青年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发动青商会会员和青联委员会企业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对接创业导师指导创业等多种方式,对青年“石狮好人”进行就业创业帮扶。市妇联对尚未就业的女性“石狮好人”,优先免费为其提供家政技能和电子商务培训,发挥市女企业家联谊会的平台作用,推荐有就业能力且尚未就业的女性“石狮好人”到企业就业。以上帮扶方式为年度帮扶,一年确认一次,于12月底前确认下年度帮扶工作安排。
——社会组织帮扶。市红十字会对符合《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石狮好人”对象,优先给予审核办理救助,对一般的生活困难的“石狮好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市慈善总会在助孤、救灾、帮残、扶老、助学、助困等六个方面,对符合慈善救助范围的“石狮好人”进行帮扶。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向牺牲、伤残或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发放慰问金和困难补助金1000元至2万元,每年为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或其子女提供从小学到大学毕业的学费补助,启动并实施医疗救助和特困补助。充分发动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对生活困难的“石狮好人”进行帮扶,以上帮扶方式为年度帮扶,一年确定一次,于12月底前确认下年度帮扶工作安排。(石狮市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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