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帮扶
办法规定,对生活困难的“石狮好人”,从八个方面给予重点帮扶:
——一次性补助资金帮扶。每年4月上旬,各镇(街道)向市委文明办上报需要帮扶的生活困难“石狮好人”名单,并提出具体补助标准、补助依据和帮扶对象已获政府补助情况等,报市委文明办研究议定后,于年内发放到位,符合条件的,同时上报省委文明办、泉州市委文明办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所需帮扶资金从市委文明办年度财政预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
——就学困难帮扶。市教育局落实对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且属于城市低保家庭的“石狮好人”及其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参照农村低保家庭寄宿生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工作;把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帮扶的“石狮好人”及其子女纳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核实受助“石狮好人”及其子女相关情况后,督促相关学校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办结相关手续;把家庭困难、需要帮扶的“石狮好人”幼年子女纳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政策体系,在核实受助“石狮好人”及其子女相关情况后,督促相关幼儿园每学期开学初办结相关手续。
——住房困难帮扶。符合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石狮好人”,由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制定租房优惠政策,并按规定程序优先办理。
——最低生活保障帮扶。符合城乡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石狮好人”,由市财政拨款,市委社会工作部按规定程序优先办理并且在享受城乡低保或农村五保待遇中给予照顾。
——医疗保险帮扶。对生活困难且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石狮好人”,根据个人自愿原则,申请石狮新农合,个人缴交部分由财政负担。市委社会工作部并按政策对住院治疗和特殊门诊合规的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后,按要求办理城乡医疗救助。“石狮好人”可在我市市直医院享受优先就医待遇,市委文明办为“石狮好人”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帮扶方式为年度帮扶,一年办理一次。
——志愿服务帮扶。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石狮好人”,由市委文明办协调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协调志愿者组织,或者通过向社会征集的方式招募志愿者,为其进行志愿服务。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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