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日服务
文明风8月21日讯 良好的交通环境是展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和“名片”。城厢区从2013年5月份开始,在莆田市率先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全区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社会效果成效明显。目前,共有志愿者人员1.5万余人,涉及80余个单位。
一、始终坚持抓常规打基础这个根本
区文明办把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点来抓,对闯红灯、跨护栏、不走人行道、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和劝导。
(一)以机制促发展。在广泛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3年5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每周三定为集中志愿服务日,在早、晚上下班两个高峰时段(上午7:30—8:30、下午17:00—18:00),对城区12个人流量密集路段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2015年,为了巩固志愿服务成果,出台了《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出行,向我看起”活动的通知》、《机关单位(学校)实行干部职工不文明交通行为记录与推荐评选文明单位(学校)挂钩制度》,进一步打牢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基础。
(二)以培训促规范。在区交警大队开设文明交通劝导培训课程,对全区各级文明单位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标志与信号的含义、路口协勤时安全站位的要点、安全防护知识、志愿服务礼仪规范等。同时,为了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指派骨干志愿者到各个活动地点对志愿者们进行现场讲解和指导。2015年6月份,组织召开了“月塘片区微循环整治工作”现场会,促进交通秩序文明发展。
(三)以督查促正规。区委文明办、区效能办对每次交通劝导活动进行督查,督促在岗情况、礼仪情况、劝导效果等方面,每月月底以文件形式通报各单位,并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活动的深入开展,引起了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把此项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并不断推向深入,力求更大成效。
(四)以奖惩促先进。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区文明委将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情况作为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对工作重视、组织到位、劝导积极有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志愿服务工作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作出相应处罚:对第一次未按规定进行劝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未按规定进行劝导的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书面检讨,对第三次未按规定进行劝导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黄牌警告单位如若整改不力将取消下一届文明单位的参评资格。两年来,通报不按规定执行单位10余次,个人40余名。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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