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26日讯(通讯员 朱晓波)长期以来,恶意损坏道路、毁坏绿化是文明城市(区)创建上难以治理的一块“顽疾”。今年上半年,荔城区办结了2起毁绿案件、3起无证破路案件,走在了莆田市查处此类案件前列。
出台政策破解 破路毁绿难题
据了解,毁绿是指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包括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在公共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点,破坏城市园林设施等9项行为。无证破路是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而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包括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等7项行为。
在调查无证破路、毁绿案件时,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队长郑玉勇坦言,常常遇到当事人不承认、举报人和周边群众不配合、收集证据措施、手段有限,使得这类案件难以立案查处。
为狠刹该区中心城区乱破路、乱占道、毁绿、占绿、破坏园林绿化等行为。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今年2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市政、园林和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执法工作的通知》,并成立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无证必停、无挡必罚、失管必究”制度,对涉嫌毁绿、无证破路等违法行为,一律先予以制止,对当事人2小时内无法提供合法审批手续的(破路的涉及破路许可,园林修剪、移栽的涉及园林审批等),以无证施工予以暂扣施工工具并立案查处;对涉及占用或挖掘道路、栽植移苗木的施工作业,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置施工标牌、施工警示牌(灯)、交通导向牌等标志的,未按要求规范围挡的,围挡外建材、垃圾乱堆放的,依法予以暂扣施工工具并立案处罚。
今年3月份,该局将中心城区市政、园林和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列为整治重点,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及时受理有关破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函、来访。对领导批示件、上级督办件、群众举报投诉件、部门来函件,要求执法人员在收到有关文件、通知、信息后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并按规定程序反馈。整治中,各网格结合管辖地段实际,采用事发地周边走访调查、查看监控录像、重大案件及时提请公安部门介入等措施,以有效解决毁绿、破路执法取证难、处罚难问题,提高了案件办结率,对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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