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域外文明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来稿选登> 莆田> 荔城区 > 正文
荔城区实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制度
http://wmf.fjsen.com 2015-01-23 17:16:37 来源:文明风    我来说两句

文明风1月22日讯(通讯员 朱晓波)自2015年1月1日起,荔城区在全区机关单位(含学校)中实行干部职工不文明交通行为记录与推荐评选文明单位(学校)挂钩制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除按规定要求接受有关道路交通处罚、处分外,还把相关公务车辆及干部职工驾乘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情况按季度统计并通报,统计情况将纳入推荐文明单位(学校)的考评内容。已取得文明单位的,结合该单位(学校)的公务车辆和干部职工私车拥有量按比例进行累计积分,累计被扣分前10名的单位(学校)负责人将被约谈。每年两次被通报约谈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或直至撤销荣誉称号。未取得荣誉称号的,也将把此项考评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指标。 (荔城区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 2015-01-19仙游县文明办牵头县相关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挂钩村
  • 2015-01-14龙岩新罗区采取通报制把控文明单位创建质量
  • 2015-01-08上杭县人大代表调研省级文明单位 助力创建工作
  • 2015-01-04荔城区实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制度
  • 2014-12-29晋安区文明单位志愿者“结对子”送教上山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福建人大网福建省政协网省委统战部福建网信网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福建共青团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福建文艺网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食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厦门文明网漳州文明网泉州文明网三明文明网莆田文明网南平文明之光龙岩文明网宁德文明网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福州新闻网厦门网泉州网漳州新闻网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