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强化社会文明素养 夯实核心价值观群众基础
文明风6月8日讯(通讯员 梁伟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需以群众参与为基础,让群众以“主角”姿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倡导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参与“清新桃源·宜居永春”三年行动、提高道德风尚等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市民的道德荣誉感和道德自觉性,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群众基础。
进一步加强示范阵地建设
以全县200多个文明单位、文明学校“道德讲堂”为阵地示范引领,以“永春新闻网”、“桃源乡讯”、永春电视台等为载体,以“菜单式”引导宣传方式,对党员干部、中小学师生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以期达到感染一名个体,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进一步发挥典型模范作用
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方式,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永春好人”等各级各类典型模范人物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激活典型模范这一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通过媒体宣传、巡讲巡演、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罗布泊的功臣永春籍院士林俊德、深山里的养路工康清洁、义务竹筏工黄尧舜、军营好妈妈薛淑美等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崇善养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
在实现“全国文明县城”二连冠背景下,继续夯实基础,固化机制,推动“全国文明县城”各项指标与日常的“美丽乡村”、“清新桃源”三年行动等工作融合,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倡导群众在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车、网上交流、出行旅游等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做到遵德守礼、遵规守法。(永春县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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